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购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结果公告-NMGZC-C-F-220476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购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结果公告-NMGZC-C-F-220476

一、项目编号:NMGZC-C-F-******

二、项目名称:购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购买居民家庭状况核对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内蒙古广益安公共管理服务中心腾飞路腾飞大厦F座9024室1,026,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购买居民家庭状况核对服务):

服务类(内蒙古广益安公共管理服务中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其他服务1、做好民政部信息核对工作。按季度将全区低保、特困等数据发送民政部进行核对,并及时下发疑点数据。2、做好跨省信息核对工作。按时完成民政部推送及盟市委托的跨省协查业务,做好数据审核和推送工作。3、做好自治区本级相关部门委托核对工作,按时反馈部门委托核对工作内容。4、做好盟市委托核对工作。向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的民政部门提供批量委托核对服务并及时返回数据核对结果。5、做好与自治区本级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定期与公安、人社等23个部门及时进行数据交换、更新,确保接口畅通。6、做好自治区核对共享信息资源目录上报和更新工作。7、按季度做好全国核对工作统计平台数据填报工作。8、按月做好全区低收入人口数据上报工作。9、按月(季度)开展全区在享低保、特困数据实时比对、整库核对等工作,对自治区本级核查的各部门重点监测数据及时分类下发。10、收集盟市核查结果,按月形成核查统计表进行备案。11、根据下发的重点监测数据填报情况,按季度、不低于0.5%的比例开展实地抽查复核,为民政厅决策和监督指导基层工作落实提供数据支撑。12、按季度对重点监测数据填报反馈情况进行督办。13、按季度共享交换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口和已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人口数据,按月对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形成统计表。14、做好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委托核对工作。15、做好低收入人口数据归集,对低收入人口定期开展数据核对,提高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质量。16、协助做好专项救助部门救助数据共享和归集。17、及时发现核对系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18、按季度编制核对数据分析报告、核对工作动态,半年报送核对购买服务工作年中总结。19、完成核对工作档案、电子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完全响应采购人及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2023年1月1日,服务期限11个月,至11月30日结束完全响应采购人及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1,026,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香玲、付霞、孙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购买居民家庭状况核对服务):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

联系方式: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明亮

电话:0471-*******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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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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