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中医院食堂餐饮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榆次区中医院食堂餐饮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HS谈字[2022]125号
二、项目名称:榆次区中医院食堂餐饮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蓝泰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路1号3幢9层T3-917(一照多址)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榆次区中医院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1.餐厅提供一日三餐;经营时间:早6:30--8:00、午11:30--13:00、晚17:00--19:00,每日用餐成本不得超过25元/人。
2.提供多元化服务:客餐、主食、月子餐、体检餐、糖尿病餐、营养套餐等相结合,满足病患多元化需求。
3.针对此项目,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及负责人,各项管理制度上墙明示,岗位环境有明确的卫生分工。
4.定人、定时清扫、经常保持环境整洁,地面、地沟、墙面、房顶,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油垢、污渍、灰尘。
5.容器保持完好无明显破损、无油垢,案台、菜墩、刀具、抹布应专岗专用、专人专用,保持清洁,无异味,防止交叉污染。
6.冰箱、冰柜要坚持一日一清,保持整洁,并有专人负责。
7.对设备、器具进行洗刷时要严格遵守卫生的“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8.原料、半成品严格遵守卫生的“四不制度”:不购腐败变质的原料;不验收腐败变质的原料;不加工腐败变质的原料;不烹制,出售腐败变质的半成品、成品。
9.存入各种原料时,不混用混放,必须摆放整齐,遵守“先进先出”的存放原则。
10.使用过夜的半成品时,必须经过二次高温杀菌,存入剩余成品时,应贮藏不高于4℃的环境下。贮藏时间:夏天,不超过24小时;冬天,不超过48小时。
11.所有食材加工食用前,必须经过清洗、消毒;贮存前,必须严格清理,贮存时,加盖保鲜膜。
12.特殊原料的加工必须做到“五专”:专人加工、专室操作、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备(84消毒液)。
13.疫情防控期间,根据院方封控要求,保证医务人员及患者用餐需求。
服务期限:两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子瑜、刘文、贠礼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榆次区中医院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与银泰路交叉口
联 系 人:贠先生
联系电话:0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9层西
联系方式:0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354-*******
标签: 食堂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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