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中医院食堂餐饮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榆次区中医院食堂餐饮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HS谈字[2022]125号

二、项目名称:榆次区中医院食堂餐饮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蓝泰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路1号3幢9层T3-917(一照多址)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榆次区中医院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1.餐厅提供一日三餐;经营时间:早6:30--8:00、午11:30--13:00、晚17:00--19:00,每日用餐成本不得超过25元/人。

2.提供多元化服务:客餐、主食、月子餐、体检餐、糖尿病餐、营养套餐等相结合,满足病患多元化需求。

3.针对此项目,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及负责人,各项管理制度上墙明示,岗位环境有明确的卫生分工。

4.定人、定时清扫、经常保持环境整洁,地面、地沟、墙面、房顶,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油垢、污渍、灰尘。

5.容器保持完好无明显破损、无油垢,案台、菜墩、刀具、抹布应专岗专用、专人专用,保持清洁,无异味,防止交叉污染。

6.冰箱、冰柜要坚持一日一清,保持整洁,并有专人负责。

7.对设备、器具进行洗刷时要严格遵守卫生的“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8.原料、半成品严格遵守卫生的“四不制度”:不购腐败变质的原料;不验收腐败变质的原料;不加工腐败变质的原料;不烹制,出售腐败变质的半成品、成品。

9.存入各种原料时,不混用混放,必须摆放整齐,遵守“先进先出”的存放原则。

10.使用过夜的半成品时,必须经过二次高温杀菌,存入剩余成品时,应贮藏不高于4℃的环境下。贮藏时间:夏天,不超过24小时;冬天,不超过48小时。

11.所有食材加工食用前,必须经过清洗、消毒;贮存前,必须严格清理,贮存时,加盖保鲜膜。

12.特殊原料的加工必须做到“五专”:专人加工、专室操作、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备(84消毒液)。

13.疫情防控期间,根据院方封控要求,保证医务人员及患者用餐需求。

服务期限:两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子瑜、刘文、贠礼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榆次区中医院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与银泰路交叉口

联 系 人:贠先生

联系电话:0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中灏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9层西

联系方式:0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35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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