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107号令)、《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8〕83号)、《福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榕司〔2019〕186号)等文件要求,区司法局牵头对2022年11月14日之前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 20件,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共0件。现将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1.仓山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仓山区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仓山区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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