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地热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综合规划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地热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综合规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地热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综合规划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第七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元宝区文化路866号
中标(成交)金额:48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地热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综合规划项目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地热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综合规划项目(C******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编制丹东市(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地热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综合规划,分析地热水资源赋存特征及开发利用现状,在丹东市区地热田划分的基础上,依据热资源特征分析及地热资源潜力区划,结合开采程度、资源条件及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丹东市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分区,合理分析确定不同地段的开采总量控制目标,有针对性的提出不同的保护措施。
服务要求:综合分析丹东市区地热水资源赋存特征及开发利用现状,在丹东市区地热田划分的基础上,依据热资源特征分析及地热资源潜力区划,结合开采程度、资源条件及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丹东市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分区,合理分析确定不同地段的开采总量控制目标,有针对性的提出不同的保护措施,编制丹东市区地热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综合规划。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 (4)《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年) (5)《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2020年修正) (6)《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2019年) (7)《丹东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019年) (8)《丹东市地热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2020年) (9)《中国温泉之城-辽宁丹东发展建设规划》(2014-2020年) (10)《丹东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21年) (11)《地热地质勘查规范》(GB/T*****-2010) (12)《地热资源评价方法及估算规程》(DZ/T0331-202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东、孙福贵、冯树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地热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综合规划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 534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3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水务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08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鄀含
电 话:0415-*******
十、附件
采购文件:1-1磋商文件--丹东市(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地热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综合规划项目.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