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学校网站开发维护中标结果

财税学校网站开发维护中标结果

海南省财税学校网站开发维护合同书

甲 方:海南省财税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海南中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内容与价格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 海南省财税学校会计远程教育网&会计人员交流平台 项目的开发维护任务。为了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网站建设项目(中文版网站)

编号

项 目


描 述


单位


数量


价 格

1.
会计远程教育网

设计

制作


1.域名+服务器 100G数据空间 服务费配置 ,一个国际英文顶级域名

2.首页设计: 包括首页中动态导航、页面框架、色彩搭配和图标形象设计,以及页面制作

3.内页设计 :网站内页设计

4.图文展示系统 提供在后台输入、修改、删除和发布各信息类别中具体信息的功能;提供信息时发布,上传相关的图片资料以及内嵌的页面编辑器,进行灵活的内容编辑。

5.新闻发布系统 可对每条新闻进行编辑,后台管理员维护界面可按类别、日期、内容等规则查询、修改、删除新闻

6.留言管理系统 客户可在网站上留言

7.资料下载系统 方便访客下载协会相关公开信息资料

8.网上调查系统 以选择形式提交后台进行数据统计

1
99700.00

2.
会计人员交流平台
设计

制作
1.会员注册 新会员注册,提供会员信息,检验会员信息的有效性,并将会员信息持久化。

2.会员登陆 提供用户凭证,验证用户信息,基于角色授权。

3.会员管理 管理员由系统初始化分配一个,管理员可以对会员信息进行部分更改,主要包括色调整,版主调整,删除会员等。

4.论坛版块管理 管理员可以添加、删除、调整、置顶、隐藏论坛版块。

5.帖子管理 管理员可以对所有帖子进行转移、置顶、删除等操作,版主可以本版块帖子进行置顶、删除等操作。

6.帖子发表 用户可以在其权限允许的版块内发表帖子。

7.帖子回复 用户可以对其权限允许的主题发表回复。

8.帖子浏览 用户可以浏览所有可见帖子。

9.帖子检索 注册用户可以提供标题关键字检索所以可见主题帖,并可以查看自己发表或回复的帖子。

10.意见建议 用户可以与我们联系,并欢迎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

11.域名+服务器 100G数据空间 服务费配置 ,一个国际英文顶级域名

1
50000.00

3.
资源库
资料

收集

会计专业相关资料是否准备齐全;参与加入的行业企业专家发表文章;会计人员开展活动记录(照片、视频)



1
50000.00

第二条:建设期限

自乙方收到甲方款项两首页设计 包括首页中动态导航、页面框架、色彩搭配和图标形象设计,以及页面制作等。 个工作日内安排网站建设事宜,网站建设期限为 20个工作日,乙方完成规定之全部工作任务。

第三条:付款方式

网站项目建设开发费用总计:人民币 壹拾玖万玖仟柒佰元整 大写 199700.00整.

甲方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七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价款30%,即人民币59910.00元 大写:伍万玖仟玖佰壹拾元整;网站验收后支付价款70%,即人民币139790.00元整 大写:壹拾叁万玖仟柒佰玖拾整全部款项通过银行转账。其中资源库由乙方配合甲方根据实际需要采购建设。

第四条: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一、乙方确认收到预付款项后,开始网站设计;

二、网页内容以双方商定的合同要求为主,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网页设计进行页面制作。在制作过程中,在第一条规定的范围内,乙方将充分参考甲方的意见和建议;

三、乙方在完成全部开发工作并检验完成后,应通知甲方验收, 通知验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对网站进行验收,验收以合同方案为主,若在此期间内甲方未能前来验收,也未有任何合理解释的,则视为甲方已经验收;

四、本合同结束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页面设计稿;并对甲方的技术维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第五条:客户服务

一、质量保修

在网站建设完成并正式运行一年内,因为乙方设计页面自身的问题,乙方提供无偿处理。

二、业务咨询

在网站建设完成并正式运行一年内,乙方承诺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并协助甲方解决网站运用的实际问题。

三、服务与响应

在网站正式上线运行一年内,乙方承诺在接受甲方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投诉,给以限时做出处理及修正。接到电话、传真、e-mail通知的8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给予技术支持。

第六条:版权

甲方网站的网页版权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从订立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二、由于不可抗拒等客观原因,致使网站建设延期交付且乙方无过错的,不应视为乙方违约。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可作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 ,财政部门和会计中心核算站各执一份。

甲方:海南省财税学校

代表:

地址: 海口市流芳路10号

乙方:海南中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

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13号奔龙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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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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