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清障作业交通管制辅助外包预中标结果

高速公路清障作业交通管制辅助外包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东部公司高速公路清障作业交通管制辅助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DBGS2022-FW-174
采购方式招标资金来源
公示开始时间2022-12-12 16:41公示结束时间2022-12-15 16:41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根据苏交控[2022]19号《江苏交控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管理规范》、江苏东部[2022]77号《清障救援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为东部公司所属高速公路清障作业交通管制辅助外包服务项目,主要为了公司清排障安全作业水平,规范清障作业,提高清排障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拟引进清排障作业交通管制辅助外包。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为东部公司所属高速公路清排障作业交通管制辅助外包项目。共设置两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 ①.每个标段设置4个清障设标驻点,每个驻点当班期间确保不少于2人和1台清障安全保障,实行全天候每天24小时提供清障辅助(设标)工作。 ②.每个标段至少配置4台安全保障车、12名清障辅助人员。 ③.遇有清障作业辅助设标时,由调度分中心或清障大队值班室根据作业指令通知辅助设标相关作业人员,第一时间到达作业现场,开展清障作业辅助现场安全管控区域标志、标牌设置等工作。需满足清障辅助(设标)5分钟响应到达收费道口、30分钟到达现场率100%的要求。每次出警为故障、事故设标或道路尾部警戒、道路拥堵疏导和道路管制分流。 3、最高投标限价:DB-QZ-1标:人民币250万元(含暂列金、招标代理服务费);DB-QZ-2标:人民币250万元(含暂列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服务期限:12个月。 5、服务地点:东部公司所属高速公路相关路段。 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规范、规定、技术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即DB-QZ-1标段:G15沈海高速K894---K1050(响水收费站--白驹收费站)全长156KM双向,排障四大队和排障五大队所管辖路段清障作业交通管制辅助服务; DB-QZ-2标段:G15沈海高速K1050---K1163(白驹收费站--南通北收费站)全长113KM双向,排障六大队和排障七大队所管辖路段清障作业交通管制辅助服务。

采购人
采购人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伟联系人电话0515-********
采购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银燕、丁思宇联系人电话025-********-203、202、181*****913


|东部公司高速公路清障作业交通管制辅助外包项目-DB-QZ-1候选人名单










排序

候选人姓名

报价/费率

项目负责人

候选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盐城市大丰鑫林汽修厂

*******

曹兴林

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期间清障作业 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期间清障作车辆租赁(不含人员) 东部高速盐通管理处所辖高速公路K1029至K1092路段清障外部协作 东部高速盐通管理处所辖高速公路K1050至K1163路段清障外部协作 东部高速盐通管理处所辖高速公路K1050至K1029路段清障外部协作 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清障作业

不作要求

2

江苏瞬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

姜国军

2022宁沪高速常州管理处嘉泽养排中心外协清障项目 S39、S35高速公路2022年清障救援备勤外协项目 2022年薛家养排中心清障救援外协备勤项目 2022年度宁沪高速常州段应急清扫项目

不作要求
其他说明1、形式及响应性审查 DB-QZ-1标段: a.盐城市新宝起重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服务费用”清单未签字和盖章。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满足评标办法形式和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不能通过形式及响应性审查,按否决投标处理。 b.盐城市宝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招标人名称没填;服务费用清单报价和电子唱标金额不一致。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满足评标办法形式和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和“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不能通过形式及响应性审查,按否决投标处理。 2、资格评审 DB-QZ-1标段: a.盐城市新宝起重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安全保障车的购置发票或者租赁协议。 b.盐城市宝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安全保障车的购置发票或者租赁协议。 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这两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满足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1 (7) 目规定”,不能通过资格条件审查,按否决投标处理。 c.南通市安之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未提供安全保障车的购置发票或者租赁协议;未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驾驶执照和身份证。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满足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1 (4) 目规定”、“ 主要人员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1 (6) 目规定”和“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1 (7) 目规定”,不能通过资格条件审查,按否决投标处理。 DB-QZ-1标段由于通过初步评审的只有盐城市大丰鑫林汽修厂和江苏瞬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2家投标人,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第二十九条 在评标过程中,如有效投标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真审阅了该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致认为该标段盐城市大丰鑫林汽修厂和江苏瞬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业绩、人员配备、技术方案等方面都具备竞争性,可以继续进行评审。


|东部公司高速公路清障作业交通管制辅助外包项目-DB-QZ-1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汇总
盐城市大丰鑫林汽修厂28.74
江苏瞬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23.78

|东部公司高速公路清障作业交通管制辅助外包项目-DB-QZ-1投标人得分汇总
盐城市大丰鑫林汽修厂98.61
江苏瞬达交通服务有限公司91.4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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