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宾镇灯盏村集中供水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南宾镇灯盏村集中供水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石柱县南宾镇灯盏村集中供水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4478 | ||||||||
招 标 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上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 (合同包) 名 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黔江区辉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恒宏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丰都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市黔江区辉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合同价 (万元) | 199.392336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3 | |||||||
投诉受理部门 | 石柱县发改委 | 联 系 电 话 | |||||||
招标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人民政府 2015年 6月5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上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5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南宾镇灯盏村集中供水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以改审〔2015〕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局、发改委、水务局、扶贫办筹集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镇灯盏村;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分为供水管道和新建水厂两部分内容,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有①安装DN100PE管道1875.00m、DN114*7钢管4096.00m、DN75*5钢管1286.00m及其各种规格的PE管供水管网;②新建沉淀池、阀滤池、清水池、加氯加药间、管理用房各一座;③安装水厂各种设备及其各种规格的工艺管道;④厂区道路、绿化及其附属工程。总投资约257.86万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算);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2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15:00,地点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五一街9号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39*****36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上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悦林
联 系电话:***-********(办)
传真:***-********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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