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和集中区域风险评估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和集中区域风险评估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和集中区域风险评估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一、合同编号:JH22-******-*****-001-01
二、合同名称: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和集中区域风险评估项目
四、项目名称: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和集中区域风险评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150*****071
供应商(乙方):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 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37号
联系方式:185*****8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1.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运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评估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预测预警、信息化管理、信息报送、持续改进等;评估企业隐患排查实施过程、整改治理措施以及相应奖惩情况,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落实。2.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风险评估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对各市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内港口危险货物企业风险排查和问题统计汇总分析,总结个性问题,分类总结共性问题。对各市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风险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检查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风险进行分析,明确风险管控重点,并对后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建议。3.编制港口客运、普通货物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指南。参照《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编制港口客运、普通货物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指南和监督检查指南。选取港口客运和作业类型具有代表性的港口普通货物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建设工作,形成示范效应。4.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现场检验智慧解决方案相关问题研究。5.研究编制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四个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部门“三定方案”,形成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下设四个分支机构(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服务中心、省公路路政执法服务中心、省道路运政执法服务中心、省邮政业安全服务中心)和四个内设部门(党政群工作部、港口航运部、港口水运安全部、财务审计部)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任务清单。6.开展危险货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研究。
履约要求:1.编制完成《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运行评估报告》;2.编制完成《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分析报告》;3.编制完成《辽宁省港口客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指南》《辽宁省普通货物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指南》《辽宁省港口客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监督检查指南》《辽宁省港口普通货物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监督检查指南》;4.在6家港口客运、普通货物企业(试点单位)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5.编制完成《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四个清单”》;6.完成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现场检验智慧解决方案相关问题研究;7.编制完成《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研究报告》。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2022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沈阳市
七、验收日期:2022年12月0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柱庭、李小明、徐斌、朱伟东、邢剑飞。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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