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电梯安装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电梯安装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01-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顺新电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电梯安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电梯安装 电梯安装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捌万捌仟零捌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及安装调试(交钥匙)。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依照工程进度,我公司将所有设备及零配件运抵安装地点(包括装卸),所需之一切安装工具,运输设备均由我公司准备,并在运输前一个月将详细设备清单及运输储存方案报业主,由于运输和包装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由我公司负责。设备、零配件运抵现场后,我公司提供设备清单,在安装前由业主对进场货物进行质量检查

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以免由意外的发生造成双方经济损失。

运输前做好物资防护工作,防水、防潮、防盗。

我公司将按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前,将物资送达到交货地点。

货物到现场后,由我司组织吊车将货物卸货至指定位置。保证货物不被损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凭正规发票预付至合同金额的30%款项,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凭正规发票支付到合同金额的70%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经第三方审计后凭正规发票支付至结算金额项的95%款项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预留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待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及其他争议纠纷,凭正规发票一次性付清
4.2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井湾子支行(长沙顺新电梯有限公司:190*****092********)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无机房观光电梯

2、载重量:1050KG

3、额定速度:1.0m/s

4、层站地上+地下数:0+4

5、停靠站数:4

特殊配置及功能:

1、后侧(正面)观光

2、电梯门开启净宽度900mm;

3、轿厢带后置扶手;

4、轿厢内应设电梯运行显示装置;

5、轿厢面积:宽度1600mm,深度1400mm;

6、轿厢门:前开门,1-4F开门

7、残疾人操纵箱带盲文按钮

曳引机:采用原厂原品牌的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驱动

电力拖动:采用原厂原品牌微机控制交流变频调压调频(VVVF)

★控制系统:采用原厂原品牌微电脑智能化控制(控制系统采用32 位及以上微机控制)

★门机:采用原厂原品牌永磁同步智能变频控制(VVVF)

控制柜:采用原厂原品牌全电脑网络控制

功能需求:

1自动再平常

2电梯受阻失速保护

3制动器冗余保护

4检修操作

5称重启动

6上电再平层

7选层器修正

8安全停靠

9停层开门

10逆变装置高温检测

1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

12关门保护

13关门力矩控制

14换向重开门

15门负载检测

16门传感器自诊断

17开门受阻控制

18门速自适应控制

19即时关门

20安装用开门保持

21重复关门

22本层再开门

23轿厢应急照明

24轿内报警

25操纵箱危机异常处理

26轿内反向指令消除

27层站召唤自动登记

28层站微机异常处理

29层站运行控制开关

30独立运行

31电梯不启动报警

32次层停靠

33超载报警

34轿内运行方向指示

35层站运行方向指示

36关门按钮响应指示

37开门按钮响应指示

38运行次数与时间统计

39层站按钮灯闪烁指示

40多方通话装置

41光幕安全触板

42光幕保护

43消防返回

44司机服务

45轿内通风装置自动关闭

46轿内照明装置自动关闭

47语音报站装置

48ITV电缆

49空调

50轿内监控

51轿厢地板

52停电应急平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程序:
分两次验收:货物到货后对货物进行验收;电梯安装运行后进行验收。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588.1-2020、GB/T7588.2-2020);

2、电梯试验方法(GB/T*****-2009);

3、电梯用钢丝绳(GB8903-2005);

4、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011);

5、电梯曳引机(GB/T*****-2009);

6、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I、II、III、VI类电梯(GB/T7025.1-2008);

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2部分:Ⅳ类电梯(GB/T7025.2-2008);

8、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三部分:Ⅴ类电梯(GB/T7025.3-1997);

9、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2006)

10、TSG 07-2019及第1号修改单;

11、杂物电梯(JG135-2000);

12、电梯T型导轨(JG/T5072.1-1996);

13、电梯T型导轨检测规则(JG/T5072.2-1996);

14、电梯对重用空心导轨(JG/T5072.3-1996);

15、液压电梯(JG5071-1996);

16、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JG5009-92);

17、进出口电梯安全性能检验规程(SN/T0814-1999);

18、电梯钢丝绳用钢丝(YB/T5198-2004);

19、电梯导轨用热压型钢(YB/T157-1999);

20、GB *****.1-2009 电梯安全要求第1部分:电梯基本安全要求;

2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011);

22、电梯用钢丝绳(GB8903-2005);

23、电梯维修规范(GB/T*****-2002);

24、甲方的技术要求;

25、以上规范应以最高标准或最新者为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会议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审阅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验收标准:成交人提供给采购人的产品质量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实施,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5.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本项目履行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适合的施工配套设施,如:水、电、施工场地等,尽力配合乙方如期完工。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附投标人资质证明:
投标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边山社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中路175号金恒苑1栋1001号房
法定代理人:程爱武法定代理人:朱海军
委托代理人:朱立根委托代理人:刘海鹏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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