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职业中介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3日17:35
评审专家名单章静、章桦、袁春富、李志刚、林丹
总中标金额¥93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玮霖
项目联系电话099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转8003、8012,136*****733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XJTF(GK)2022ZF252(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22ZF25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鸿泰德仁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中亚南路89号2层203室

中标(成交)金额:93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乌鲁木齐鸿泰德仁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劳务派遣共94人(实际派遣人员会随工作需要微调),其中餐饮服务51人,车辆驾驶39人,综合管理4人。所涉及费用,包括涉及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税金、管理费等所有费用。(1)供应商应及时处理和协调采购人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投标人要确保本项目费用支出合理且严格按照采购人所列工资清单支付。工资清单包含:岗位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年终绩效、社保、公积金、值班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餐补及其他福利、差旅费等。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静、章桦、袁春富、李志刚、林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企业下浮3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转8003、8012,136*****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玮霖

电 话:  09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关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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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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