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区】【成交公示】六安市中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第03包(模拟ICU)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中】
【市直区】【成交公示】六安市中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第03包(模拟ICU)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中】
六安市中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次)03包(模拟ICU)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2022-36-0931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中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莱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B5幢606室
中标金额:壹佰壹拾伍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模拟人、半身心肺复苏模拟人、ICU 吊塔 品牌:挪度/苏州、挪度/苏州、巨成/营口 规格型号:235-*****、124-*****、JC-E705 数量: 1套、10套、1个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家兵、张士娟、李大鹏、戴皓、吴孝俊、赵敬娟、王本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标准的45%,749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0564-*******)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联系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六安市中医院
地 址: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东路76号
联系方式: 蔡工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杨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六安市中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次)03包(模拟ICU)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2022-36-0931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中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莱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B5幢606室
中标金额:壹佰壹拾伍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模拟人、半身心肺复苏模拟人、ICU 吊塔 品牌:挪度/苏州、挪度/苏州、巨成/营口 规格型号:235-*****、124-*****、JC-E705 数量: 1套、10套、1个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家兵、张士娟、李大鹏、戴皓、吴孝俊、赵敬娟、王本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标准的45%,749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0564-*******)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联系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六安市中医院
地 址: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东路76号
联系方式: 蔡工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杨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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