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绍兴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绍兴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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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绍兴市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绍市审调报〔2019〕11号)。审计结果表明,我单位根据预算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单位实际,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安排编制了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调整和追加经财政局批准;预算按要求在单位网站上公开,财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力偏低的问题。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强对省补经费的执行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资金用途加快使用资金,提高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率。 (二)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下属单位部分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已经全部退还市财政,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岗位人员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浙委办发〔2014〕42号)各项规定,遵守接待公函、填写接待单、严控接待标准等制度,严肃相关接待纪律,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出现。 2.针对部分租车费用超预算而结转下年支付问题。接下来,我单位将进一步提高公务租车的派车标准,保证单位公务租车能够不超预算。 3.针对下属单位个别福利费开支超标准的问题,经过自查以及询问财政结算中心及财政社保窗口,该项属于列支科目错误。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现有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关规定列支科目,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4.针对下属单位奖励项目超出规定范围的问题。对此,我单位一方面强化公务员有关奖励政策的学习培训,另一方面召开专题会议,废止九里强戒所所内有关奖励制度,并就上述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5.针对下属单位部分党员活动经费列支不规范的问题。对此,我单位加强监督和相关财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学习相关文件,如《绍兴市市级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绍市组通〔2017〕44号),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确保规范列支科目。 (三)针对下属单位个别政府采购项目付款进度快于合同约定时间的问题。已按照合同要求做调账处理,按照合同要求需缴纳的保证金也已汇入九里强戒所账户。 (四)针对生育津贴支出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2017年6月1日之后涉及本级*****.81元生育津贴,涉及下属单位*****.87元生育津贴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单位将规范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工资待遇发放有关问题,严格执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生育津贴支出的相关规定,规范生育津贴报销管理。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此次审计的一些问题,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督促落实整改,规范全局各项内控制度,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针对审计局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单位积极采纳,接下的工作中我们要做好几下几点: (一)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预算资金。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对项目支出的预算指标认真测算,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提高部门预算执行刚性。 (二)进一步加强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管理。加强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三)进一步加强对生育津贴报销的管理。规范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工资待遇发放有关问题,严格执行生育津贴支出的相关规定,规范生育津贴报销管理。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绍兴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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