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期)建设工程预中标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期)建设工程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东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权项目 | 招标人 | 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 |||||||
代理机构 | 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人员 | 徐伟平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代理费(‰) | 项目负责人 | 代理服务期(天) | ||||||
1 | 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96 | 潘丽丹 | 20天 | ||||||
2 |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1.98 | 林武 | 20天 | ||||||
3 | 金华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88 | 张波 | 20天 |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废标依据 | |||||||
1 | 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提交的投标文件封面标题为商务标,实际内容为技术标。 | 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2.16.4(4)条作废标处理。 | |||||||
2 | 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材料原件部分更改为商务标,修改处未加盖公章。 | 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2.16.4(6)条作废标处理。 | |||||||
3 |
本公示期限为三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请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向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投诉联系电话****-********,投诉书及投诉证明材料清单样式请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凡超过投诉时限及投诉人未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必要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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