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困难群体倾斜医疗救助承办权结果公告

本溪市困难群体倾斜医疗救助承办权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本溪市困难群体倾斜医疗救助承办权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2-12-15 至 2022-12-16
撰写单位: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刘兆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本溪市困难群体倾斜医疗救助承办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本溪市困难群体倾斜医疗救助承办权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困难群体倾斜医疗救助承办权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困难群体倾斜医疗救助承办权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困难群体倾斜医疗救助承办权(C******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3、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 4、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服务要求:代办本溪市困难群体倾斜医疗救助。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本溪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本政办发〔2022〕30号)文件,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基本救助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自2023年1月起,倾斜救助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不设年度救助限额,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救助限额按2万元执行;对特困人员、孤儿等重点救助对象不设起付标准,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分别按3000元、3000元和*****元执行;特困人员、孤儿救助比例为100%,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为7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救助比例为60%,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比例为50%。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生活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因精神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合规的医疗费用,继续实行按住院床日给予定额救助,按床日定额救助计入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其他困难群众因精神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政策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和规定时间内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2023年1月1日起至实现“一站式”结算时的救助费用要用两个月时间完成手工补报。“一站式”结算是指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特病门诊治疗时,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医疗救助报销和救助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与医疗机构结算,不需要救助对象个人垫付,医疗机构只收其个人自付部分。

服务时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承办单位要有专门的工作团队、技术手段和相应的设施设备承接此项服务,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此项服务的需求。服务费标准按照以上各项医疗救助发生额的一定百分比核算,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成本率不得高于总救助额的8%、利润率不得高于总救助额的5%,具体比例由各投标单位按照本单位具备的现有条件和招标文件要求客观提出。此项作为招标评分因素考虑。具体事宜要在双方后期签定的服务协议中明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铎、陈立新、刘加太、刘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困难群体倾斜医疗救助承办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三路2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本溪市困难群体倾斜医疗救助承办权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电子)二次.doc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救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