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机动车(汽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机动车(汽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20*****

二、项目名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机动车(汽车)驾驶人社会考场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乐山佳禾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青衣坝5社 198,667.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乐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477号 197,000.00元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峨眉山威弘鞋材有限公司威弘金通小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分公司 峨眉山市符溪镇金丰路中段6号 198,600.00元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乐山犍为永安达驾考有限公司 犍为县清溪镇滨河路19号 198,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客车、货车、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市中区)):

服务类(四川乐山佳禾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客车、货车、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市中区) 市中区 1、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及采购人要求为机动车(汽车)驾驶人提供考试服务。 2、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考试车辆等完成本项目履约的全部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 3、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场地、车辆、设施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 5、成交供应商应当合理设置各功能区,如候考区、待考区、监控室等功能区。 6、其他未尽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按照国家现行法律及行业技术规范 198,667.00

合同包2(客车、货车、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夹江县区)):

服务类(乐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服务 客车、货车、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夹江县区)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及采购人要求为机动车(汽车)驾驶人提供考试服务。 2、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考试车辆等完成本项目履约的全部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 3、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场地、车辆、设施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 5、成交供应商应当合理设置各功能区,如候考区、待考区、监控室等功能区。 6、其他未尽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及采购人要求为机动车(汽车)驾驶人提供考试服务。 2、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考试车辆等完成本项目履约的全部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 3、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场地、车辆、设施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 5、成交供应商应当合理设置各功能区,如候考区、待考区、监控室等功能区。 6、其他未尽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的供应商才具备续签资格。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法律及行业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政府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18〕16号)、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的要求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197,000.00

合同包3(便民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峨眉山市、峨边、金口河片区)):

服务类(峨眉山威弘鞋材有限公司威弘金通小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其他服务 便民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峨眉山市、峨边、金口河片区) 峨眉山市、峨边、金口河片区 1.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及采购人要求为机动车(汽车)驾驶人提供考试服务。 2.提供考试车辆等完成本项目履约的全部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 3.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建立场地、车辆、设施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 5.合理设置各功能区,如候考区、待考区、监控室等功能区。 6.其他未尽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国家现行法律及行业技术规范。 198,600.00

合同包4(便民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犍为县、沐川、马边片区)):

服务类(乐山犍为永安达驾考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4-1 其他服务 便民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犍为县、沐川、马边片区) 便民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犍为县、沐川、马边片区)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及采购人要求为机动车(汽车)驾驶人提供考试服务。 2、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考试车辆等完成本项目履约的全部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 3、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4、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场地、车辆、设施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 5、成交供应商应当合理设置各功能区,如候考区、待考区、监控室等功能区。 6、其他未尽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采购包4: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法律及行业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政府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18〕16号)、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的要求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198,9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英(采购人代表)、刘佳、张爱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2: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3: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4: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698号

联系方式:13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

联系方式:083*****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老师

电话:083*****042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标签: 交通警察 机动车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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