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灵璧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信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意邦国际16号楼301-302
中标(成交)金额:¥******.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与型号 | 品牌 | 单位 | 单价 (元) | 数量 |
1 | 立式冷藏展示柜: JLE-400 | 金莱尔 | 个 | 2200 | 88 |
2 | 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TDP-L-1-9A | 国人医疗 | 台 | 390 | 93 |
3 |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DF50CRP | 帝迈生物 | 台 | 8 | |
4 | 超声雾化熏洗仪: DKQWS-A-5Y型 | 雄卿医疗 | 台 | 1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效锋(组长)、张七玲、骆宏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8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联系电话:152*****211。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 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宿州市灵璧县迎宾大道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南翔云集3号楼29层
联系方式:王浩 152*****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
电 话:0557-******* 、152*****211
十、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0天0小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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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卫生室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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