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某单位仓库改造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镇宁县某单位仓库改造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1 | ********MA445QNW41 | 河南弘达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25元 |
镇宁县某单位仓库改造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县某单位委托贵州达诚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镇宁县某单位仓库改造项目已于2022年12月13日15时00分在安顺市学院路盆景园内二楼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弘达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5元
中标工期:以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李云周
第二中标候选人:雄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35元
中标工期:以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陈天鹏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隆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8元
中标工期:以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方腾晓
交易结果公示至2022年12月17日,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县某单位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镇宁县某单位
贵州达诚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标签: 仓库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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