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万安县万安湖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万武公路彩化项目中标公示
[万安县]万安县万安湖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万武公路彩化项目中标公示
万安县万安湖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万武公路彩化项目中标公示
万安县万安湖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万武公路彩化项目已于2022年12月13日上午9:30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举行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中标排序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 项目 总工 | 职称/编号 |
第一中标排序人 | 江西金楼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陈明星 | 黄桥 | 公路与桥梁工程师 | ||
第二中标排序人 | 江西祥润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梁荣辉 | 胡甜 | 公路工程/工程师********* | ||
第三中标排序人 | 江西瑞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张建飞 | 余美美 |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工程师********** | ||
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响应招标文件 |
不通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报名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不通过原因 | 备注 |
1 | 904 | 陕西国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项目经理、总工、五大员无连续六个月社保。 | |
2 | 894 | 拓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未提供资料员岗位证书。 | |
3 | 543 | 西安荣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未提供项目总工社保证明。 | |
4 | 812 | 江西昌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项目经理、总工、五大员无连续六个月社保。 | |
5 | 314 | 宁夏鎏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形式评审未通过,扫描件上传不清晰无法辨认。 | |
6 | 2 | 中科企业管理(辽宁)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项目总工无交安B证。 | |
7 | 804 | 江西国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未提供2019年6月以来无拖欠农民工 工资情况承诺。 | |
8 | 4 | 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材料员未提供六个月社保。 | |
9 | 798 | 江西银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项目总工未提供身份证。 | |
10 | 873 | 安徽润强港口与航道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项目经理无连续六个月社保。 | |
11 | 896 | 四川杰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项目总工无交安B证。 |
12 | 38 | 陕西鼎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无时间。 | |
13 | 727 | 元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项目总工无交安B证。 | |
14 | 838 | 云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资料员无连续六个月社保。 | |
15 | 931 | 沈阳通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安全员未提供交安C证。 | |
16 | 893 | 安锦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项目总工无交安B证。 | |
17 | 866 | 江西恒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安全员未提供交安C证。 | |
18 | 66 | 陕西昌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项目经理、总工,五大员无连续六个月社保。 | |
19 | 864 | 安徽智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项目经理、总工,五大员无连续六个月社保. | |
20 | 345 | 北票盛鸿公路桥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未提供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 |
21 | 882 | 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材料员、质量员无连续六个月社保。 | |
22 | 700 | 安徽长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未提供项目总工、五大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 | |
23 | 775 | 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项目经理、总工、五大员无连续六个月社保。 | |
24 | 184 | 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未提供项目总工中级职称证书。 |
25 | 886 | 江西省锐鑫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未提供2019年6月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 | |
26 | 710 | 安徽瑞赢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项目经理、总工、五大员无连续六个月社保. | |
27 | 6 | 江西水陆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二级建造师证书过期。 | |
28 | 337 | 陕西盛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未通过,未提供2019年6月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 |
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 号、2013 年第 23 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执行。(注:投诉人必须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建造师担任,并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单位名称及法 定代表人的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相关要求提交的投诉书,不予受理。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8日
受理投诉单位:万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受理电话:0796-*******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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