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站前工程(西藏段)15标自购物资(油脂)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站前工程西藏段15标自购物资油脂采购招
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TGJ2022-CG140)
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12月1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油脂YZ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浙江美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80.000000万元,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浙江美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浙江美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浙江美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
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投标报价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独立评分并计算出投标
人最终综合得分。该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2022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19日,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
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
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异议人须按顺序,详尽的提供以下材料,缺项的异议函件不予受理。提
出异议应先将完整的加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和代理机构邮箱并及时将原件寄到招标人
和招标代理机构处。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请求及主张。
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
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
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其他
招标人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5标段项目
经理部
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则巴乡中铁十八局川藏铁路项目部
联系人:王斌
电话:15126279730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上级单位。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5标段项目经理
部
8022
地
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则巴乡
联系人:王斌
电话:151262797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系人:周学剑
电话:13303865730
电子邮件:14117578980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8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