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实践教学及师生综合楼建设项目和会堂建设项目全过程法律专项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JY2022-8-33)成交结果公告

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实践教学及师生综合楼建设项目和会堂建设项目全过程法律专项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JY2022-8-33)成交结果公告

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实践教学及师生综合楼建设项目和会堂建设项目全过程法律专项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JY2022-8-33)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9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NJY2022-8-33

二、项目名称: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实践教学及师生综合楼建设项目和会堂建设项目全过程法律专项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1号景瑞大厦B座5楼/11楼/14楼/16楼/18楼

中标(成交)金额:15.00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实践教学及师生综合楼建设项目和会堂建设项目全过程法律专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全过程法律专项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

(1)为采购人就项目合作所签订的所有合同、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修改,并对合同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对项目涉及的各类保函、公证书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安全性。

(3)协助采购人依法、依约全面履行项目所涉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防范违约风险,注意积累和保留履约资料、反索赔资料等重要资料的交接和保管;

(4)对项目分包模式进行法律指导,对项目施工分包、劳务分包及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文件、合同进行审查,保障分包合法性,确保项目建设全周期内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5)协助项目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实现采购人所有部门、项目所涉及的所有领域、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6)协助采购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和农民工上访或其他群体性事件预防预案,并在发生农民工上访或其他群体性事件时第一时间给予法律意见并协助解决;

(7)起草、审查与项目建设过程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书、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等,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确保上述资料成为进行工程结算、纠纷解决的有效法律依据;

(8)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重大会议,为其做出各种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9)协助采购人妥善处理在项目建设过程阶段与有关各方发生的争议,确保采购人对外所签合同的正常履行,并搜集整理反索赔资料,以备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时,避免因缺乏证据材料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的维护采购人的利益;

(10)协助采购人就工程验收、工程移交等相关事宜与相关方进行洽谈、协商;

(11)团队律师每月到项目现场对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向采购人报告检查结果,针对检查中梳理和发现的履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已要求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12)根据招标人的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

(13)对本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合同管理优化建议并形成相关报告,为采购人后续项目提供先行示范经验。

(14)办理采购人委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15)根据采购人要求或项目需要,律师团队指派团队成员定时或不定时在服务地点现场开展工作。其它非必须到现场处理的工作内容,通过电话、微信群、邮件等方式处理(若碰到紧急情况,需律师到现场,应及时赶到现场)。

律所律师团队通过提供上述法律服务内容,旨在达到四个基本目的:一是通过严格把关,节约投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环节和浪费;二是防范法律风险,避免和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发生;三是通过定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为采购人培养人才、锻炼队伍,提高采购人的项目管理水平;四是通过服务过程中取得的有效证据材料,提高面临诉争时的胜诉率。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实践教学及师生综合楼建设项目和会堂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柯景清、张天柱、吴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收费标准收取,计: 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贵单位按要求于2022年12月26日前到我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代理费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收费标准收取,计:3000.00元。并与用户办理签约手续,逾期可视为放弃。注:需要开“专用发票”者,请在转账时注明“开专用发票”字样。并提供:

1、纳税人识别码。

2、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3、开户银行及账号,不注明或不提供以上3项者,一律以“普通发票”来开具,一旦开了“普通发票”,不再改开“专用发票”。

4、********@126.com">请把开专票信息及材料发送到A********@126.com邮箱。

附:采购品目清单

交纳代理服务费账号

单位名称: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美舍河支行

银行帐号:266*****8427

财务联系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琼台师范学院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高校区

联系方式: 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  

联系方式: 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下载:
HNJY2022-8-33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实践教学及师生综合楼建设项目和会堂建设项目全过程法律专项服务项目(12.5)确认.doc

标签: 综合楼 教学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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