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F202*****0102-1 采购人(全称):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星鹏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F202*****01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肆万柒仟玖佰陆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 能编码 | 备注 | 1 | 综合安全管理服务及应急演练 | 技术支持 | 项 | 1.安排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驻点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参与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协助参与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提供日常技术咨询及文档整理工作; 4.配合开展相关安全活动; 5.根据各级监管安全检查方案和考核标准,协助完成日常安全管理档案完善。 | ¥11,000.00 | 1 | ¥11,000.00 | / | / | 2 | 安全 迎检 | 次 | 根据上级安全生产考核要求,每季度委派2名工程师梳理相关安全迎检资料,阶段性整理安全生产资料及安全台账,提出安全资料整理意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痕迹化管理。 | ¥2,500.00 | 4 | ¥10,000.00 | / | / | 3 | 编写安全活动方案 | 项 | 1.编制项目施工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制; 2.编制安全生产月活动整体方案; 3.编制建筑工地送清凉,送安全活动方案; 4.编制消防安全日活动方案; 5.编制减灾防灾宣传活动方案; | ¥1,800.00 | 5 | ¥9,000.00 | / | / | 4 | 应急演练 | 项 | 选择一个在建项目,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演练,并组织其他项目部或分子公司观摩。服务内容包含演练策划、实施方案、演练脚本、彩排及演练现场导演、拍摄、舞台搭建(含屏幕)、演练视频剪辑和成品发放给集团各单位学习。 | ¥115,000.00 | 1 | ¥115,000.00 | / | / | 5 | 双重预防体系与标准化建设 |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咨询服务 | 项 | 委派安全工程师参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等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文件,协助建立宁乡国资集团总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不针对分子公司单独建立双预防体系),括建立工作小组、管理制度、风险分级清单、管控措施、风险告知、风险分布四色图以及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 ¥23,800.00 | 1 | ¥23,800.00 | / | / | 6 | 三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咨询服务 | 项 | 委派安全工程师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2016)的要求,协助宁乡国资集团总公司创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一是派遣安全工程师梳理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并对现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指导进行整改。二是协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资料和安全档案。三是协助企业对照创建评分表进行初步评分,收集资料,编制自评报告。四是编制评审申请资料,报送至评审组织单位(长沙市安全生产协会),并邀请评审单位、评审组织单位,组织标准化评审会;五是编制标准化评审报告,提交评审组织单位申请牌匾证书。 | ¥23,800.00 | 1 | ¥23,800.00 | / | / | 7 | 安全检查与安全培训 | 建筑施工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 次 | 委派安全工程师对宁乡国资集团下属单位的在建项目(28家,具体名单由宁乡国资集团确定),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根据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形成隐患排查报告。并协助集团开展重大隐患的整改指导及复查工作。 | ¥1,980.00 | 112 | ¥221,760.00 | / | / | 8 | 安全培训 | 场 | 由宁乡国资集团牵头组织培训,服务公司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每月组织实施一场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场地由宁乡国资集团负责协调。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按照分层次、分批次的原则组织,参训对象为宁乡国资集团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项目部安全相关人员。培训参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企业安全标准化落实,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等方面设计培训课程,课程内容结合相关事故类型分析,贴合企业安全管理实际。具体培训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培训形式可以是集中培训,也可组织安全部培训进工地。 | ¥2,800.00 | 12 | ¥33,600.00 | / | / | 9 | 合计 | / | / | 我公司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 | / | / | ¥447,960.00 | /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2-15 ——2023-12-15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本合同要求,完成驻点综合安全管理服务、安全管理体系指导服务及安全隐患排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项目服务满半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项目完成,服务内容及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支付剩余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内审审定金额为准。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且符合国家要求、合法有效的发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湖南星鹏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810*****003*******)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符合甲方的实际需求和采购文件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提交成果:针对安全检查的对象类型按照检查频次,分别并提交编制隐患排查报告;提交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资料;提交安全标准化体系创建资料;提交驻点工程师日常编制的制度文件、迎检资料及各类安全活动方案、培训资料。 5.3.3、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相关资料。 6.1.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1.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服务。 6.1.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6.1.5、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6.2、乙方的权利义务 6.2.1、乙方须严格依据合同第2条提供服务。 6.2.2、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有权拒绝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6.2.3、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时,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甲方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处于保密中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不得提供违反事实及法律的服务。 6.2.4、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工作便利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2.5、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对其服务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应根据检查情况指导甲方制作和实施相关安全整改措施,指导甲方完成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认真听取甲方意见,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意见应予以接受。 6.2.6、乙方对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向甲方汇报,因乙方延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2.7、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技术服务时,应遵守各项目地的管理规范,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人员、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或任何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2.8、乙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安全保障义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因任何一方违约产生争议的,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7.5乙方在服务期间,甲方有权在每季度末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提出意见及建议;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在下个月的服务期内进行提质改良。若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具体扣除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1.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2.通知与送达 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资料等,或者人民法院向任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签章处提供的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13.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滨江南路1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世贸中心8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