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采购项目询价评审结果公示(2022-JHDQZL-W4007)

窗帘采购项目询价评审结果公示(2022-JHDQZL-W4007)

招标编号 : JD2022-34-0814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2-12-13 17:00
已截止
  • 窗帘采购项目询价评审结果公示(2022-JHDQZL-W4007)
    发布时间 : 2022-12-19


    一、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窗帘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2-JHDQZL-W4007/JD2022-34-0814

    四、评审结果(评审排序、供应商名称、报价):

    第一名:海宁市布妍诚纺织有限公司,******.00元(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二名:舟山锦润贸易有限公司,******.00元(第二成交候选人);

    第三名:浙江文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3元(第三成交候选人)。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以海(组长)、张宇、杨利土。

    六、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七、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张怀远

    电 话:0551-********


,浙江,海宁市,安徽,合肥市,舟山,合肥,0551-,怀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窗帘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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