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公共厕所除臭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公共厕所除臭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JZ-202*****0012-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默克环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公共厕所除臭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00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智能新风除臭系统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2、型号规格(1)智能新风除臭系统A、型号规格:①电源电压:AC220V/50HZ②电机功率:≥0.5KW③除臭方式:新风和专用除臭药剂④机箱材质:304不锈钢⑤控制方式:PLC按键屏⑥外形尺寸:≥高1000mm*宽900mm*厚450mm⑦药剂配比:手动调节B、功能要求:①系统功能:自动定时开关机系统:操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开关机时间,全天24小时工作或者分几个时段工作。②报警功能:当设备缺液时报警红色指示灯亮,提示加药剂。③新风系统:操作人员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定抽风时间和喷药间隔时间。④自动配药系统:可在比例泵上调节好药剂比例。C、设备处理方式①主机采用管路系统,通过离心风机抽入过滤好的新鲜空气,通过等离子管产生的离子群一起送入厕所内部进行杀菌除臭。②将主机内除臭剂利用扩香装置进行雾化,并通过新风管路将除臭药剂输送至公厕内,快速与公厕内的细菌、氨、硫化氢、粪臭素、烟味等臭气因子进行吸收、分解、达到除臭功效。(2)运行所需微生物除臭药剂微生物除臭剂主要成份:枯草芽孢杆菌、乳酸菌、放线菌、酵母菌、芽孢杆菌等下组成。(规格:200ML/瓶质保期:12个月)24******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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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汇融支行(默克环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800*****0308017)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配备说明书。2、 乙方提供的除臭产品生产日期不超过3个月(从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之日起计算),乙方须按采购人要求定期配送药水。3、本项目整体设备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知识产权保护(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3、保密义务(1)甲、乙双方在釆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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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1月08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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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70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80号复地星光商业广场办公楼1号楼*****
法定代理人:易恒良法定代理人:翁海锋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翁海兵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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