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
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
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试点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0日
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项目
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茶陵县霞军农机专业合作社(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委托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项目(包一)。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包 | 乡镇 名称 | 村名 | 试点面积(亩) | 作业面积(亩) | 综合单价(元/亩) | 合计金额(元) |
包一 | 严塘镇 | 北岸村 | 1000 | 4300 | 96.7 | ******.00 |
尧水村 | 1600 | |||||
爱里村 | 1000 | |||||
高径村 | 700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壹万伍仟捌佰壹拾元整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00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从公历2022年10月1日开始施工至2022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区域油菜种植耕地旋耕、起垄、开沟一体机械作业服务,如因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但乙方必需征得乡镇、村组和农户签字同意,最迟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
2.地点:乙方中标标包的乡镇村。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到户台账和验收资料,并装整成册后交甲方贰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面积×中标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旋耕无死角、无间隔;旋耕后田埂应维持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田块旋耕起垄后,厢面平整,无明显土堆;开沟要求合理设置围沟、腰沟、厢沟,三沟要求直、平、通,与田外排水沟配套,排水通畅。其它验收标准参照《湖南省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符合甲方以上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翻耕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田块整平、开沟、起垄,播种。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35厘米以上。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排水口宽25-30厘米,保持田间排水通畅不积水。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含旋耕、开沟和播种),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作业期间,应接受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所在地相关乡镇村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由试点乡镇、村成立联合核查验收小组,对翻耕作业项目进行核查验收,核实作业面积和质量,督促作业进度。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耕种验收登记表上签字,作为支付服务资金原始凭证,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进行监督和抽查。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由试点乡镇、村成立由联合核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乡镇领导、农技人员、村委会、村民小组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旋耕起垄开沟后,由村民小组组长联同组委会成员现场核实签字确认、核实,验收小组及成员进行现场验收后签字。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进行抽查。
5.不予验收的田块。①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6.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认可。
7.变更。①无论发生作业面积的变更是否增减,或是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如阻工、自然灾害等),乙方的中标单价不作调整;甲方也不对未达到采购清单中作业面积而造成的结算价款减少进行任何补偿。②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甲方指令,完成指定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除非得到甲方、所在乡镇农技站、项目村等相关单位同意,不得因施工不便等任何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翻耕、起垄、开沟作业,超出试点区域的作业面积调整必须征得甲方与项目乡镇农技站及项目村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超出试点区域范围的作业面积不予验收和补贴。
2.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日期前返工并达到验收要求,否则不予支付该区域面积的作业款项。质量合格才能进行项目资金结算,不合要求,则根据情况按比例扣减项目作业款。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6.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 9月30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1-********电话: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项目
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株洲山水谷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委托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项目(包二)。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包 | 乡镇 名称 | 村名 | 试点面积(亩) | 作业面积(亩) | 综合单价(元/亩) | 合计金额(元) |
包二 | 秩堂镇 | 田湖村 | 1250 | 4100 | 96.6 | ******.00 |
合户村 | 1250 | |||||
龙江村 | 800 | |||||
石龙村 | 800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叁拾玖万陆仟零陆拾元整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 ******.00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从公历2022年10月1日开始施工至2022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区域油菜种植耕地旋耕、起垄、开沟一体机械作业服务,如因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但乙方必需征得乡镇、村组和农户签字同意,最迟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
2.地点:乙方中标标包的乡镇村。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到户台账和验收资料,并装整成册后交甲方贰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面积×中标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旋耕无死角、无间隔;旋耕后田埂应维持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田块旋耕起垄后,厢面平整,无明显土堆;开沟要求合理设置围沟、腰沟、厢沟,三沟要求直、平、通,与田外排水沟配套,排水通畅。其它验收标准参照《湖南省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符合甲方以上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翻耕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田块整平、开沟、起垄,播种。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35厘米以上。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排水口宽25-30厘米,保持田间排水通畅不积水。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含旋耕、开沟和播种),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作业期间,应接受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所在地相关乡镇村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由试点乡镇、村成立联合核查验收小组,对翻耕作业项目进行核查验收,核实作业面积和质量,督促作业进度。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耕种验收登记表上签字,作为支付服务资金原始凭证,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进行监督和抽查。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由试点乡镇、村成立由联合核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乡镇领导、农技人员、村委会、村民小组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旋耕起垄开沟后,由村民小组组长联同组委会成员现场核实签字确认、核实,验收小组及成员进行现场验收后签字。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进行抽查。
5.不予验收的田块。①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6.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认可。
7.变更。①无论发生作业面积的变更是否增减,或是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如阻工、自然灾害等),乙方的中标单价不作调整;甲方也不对未达到采购清单中作业面积而造成的结算价款减少进行任何补偿。②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甲方指令,完成指定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除非得到甲方、所在乡镇农技站、项目村等相关单位同意,不得因施工不便等任何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翻耕、起垄、开沟作业,超出试点区域的作业面积调整必须征得甲方与项目乡镇农技站及项目村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超出试点区域范围的作业面积不予验收和补贴。
2.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日期前返工并达到验收要求,否则不予支付该区域面积的作业款项。质量合格才能进行项目资金结算,不合要求,则根据情况按比例扣减项目作业款。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6.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 9月30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1-********电话: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项目
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茶陵县祖林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委托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项目(包三)。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包 | 乡镇 名称 | 村名 | 试点面积(亩) | 作业面积(亩) | 综合单价(元/亩) | 合计金额(元) |
包三 | 严塘镇 | 上尧村 | 1100 | 4100 | 96.8 | ******.00 |
秩堂镇 | 晓塘村 | 1200 | ||||
皇图村 | 1200 | |||||
东首村 | 600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叁拾玖万陆仟捌佰捌拾元整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00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从公历2022年10月1日开始施工至2022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区域油菜种植耕地旋耕、起垄、开沟一体机械作业服务,如因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但乙方必需征得乡镇、村组和农户签字同意,最迟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
2.地点:乙方中标标包的乡镇村。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到户台账和验收资料,并装整成册后交甲方贰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面积×中标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旋耕无死角、无间隔;旋耕后田埂应维持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田块旋耕起垄后,厢面平整,无明显土堆;开沟要求合理设置围沟、腰沟、厢沟,三沟要求直、平、通,与田外排水沟配套,排水通畅。其它验收标准参照《湖南省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符合甲方以上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翻耕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田块整平、开沟、起垄,播种。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35厘米以上。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排水口宽25-30厘米,保持田间排水通畅不积水。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含旋耕、开沟和播种),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作业期间,应接受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所在地相关乡镇村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由试点乡镇、村成立联合核查验收小组,对翻耕作业项目进行核查验收,核实作业面积和质量,督促作业进度。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耕种验收登记表上签字,作为支付服务资金原始凭证,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进行监督和抽查。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由试点乡镇、村成立由联合核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乡镇领导、农技人员、村委会、村民小组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旋耕起垄开沟后,由村民小组组长联同组委会成员现场核实签字确认、核实,验收小组及成员进行现场验收后签字。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进行抽查。
5.不予验收的田块。①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6.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认可。
7.变更。①无论发生作业面积的变更是否增减,或是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如阻工、自然灾害等),乙方的中标单价不作调整;甲方也不对未达到采购清单中作业面积而造成的结算价款减少进行任何补偿。②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甲方指令,完成指定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除非得到甲方、所在乡镇农技站、项目村等相关单位同意,不得因施工不便等任何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翻耕、起垄、开沟作业,超出试点区域的作业面积调整必须征得甲方与项目乡镇农技站及项目村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超出试点区域范围的作业面积不予验收和补贴。
2.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日期前返工并达到验收要求,否则不予支付该区域面积的作业款项。质量合格才能进行项目资金结算,不合要求,则根据情况按比例扣减项目作业款。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6.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 9月30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1-********电话: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项目
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茶陵县宏宇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委托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项目(包四)。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包 | 乡镇 名称 | 村名 | 试点面积(亩) | 作业面积(亩) | 综合单价(元/亩) | 合计金额(元) |
包四 | 高陇镇 | 祖安村 | 2000 | 4000 | 96.5 | ******.00 |
荔市村 | 1500 | |||||
龙匣村 | 500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叁拾捌万陆仟元整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00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从公历2022年10月1日开始施工至2022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区域油菜种植耕地旋耕、起垄、开沟一体机械作业服务,如因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但乙方必需征得乡镇、村组和农户签字同意,最迟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
2.地点:乙方中标标包的乡镇村。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到户台账和验收资料,并装整成册后交甲方贰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面积×中标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旋耕无死角、无间隔;旋耕后田埂应维持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田块旋耕起垄后,厢面平整,无明显土堆;开沟要求合理设置围沟、腰沟、厢沟,三沟要求直、平、通,与田外排水沟配套,排水通畅。其它验收标准参照《湖南省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符合甲方以上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翻耕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田块整平、开沟、起垄,播种。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35厘米以上。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排水口宽25-30厘米,保持田间排水通畅不积水。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含旋耕、开沟和播种),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作业期间,应接受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所在地相关乡镇村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由试点乡镇、村成立联合核查验收小组,对翻耕作业项目进行核查验收,核实作业面积和质量,督促作业进度。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耕种验收登记表上签字,作为支付服务资金原始凭证,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进行监督和抽查。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由试点乡镇、村成立由联合核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乡镇领导、农技人员、村委会、村民小组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旋耕起垄开沟后,由村民小组组长联同组委会成员现场核实签字确认、核实,验收小组及成员进行现场验收后签字。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进行抽查。
5.不予验收的田块。①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6.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认可。
7.变更。①无论发生作业面积的变更是否增减,或是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如阻工、自然灾害等),乙方的中标单价不作调整;甲方也不对未达到采购清单中作业面积而造成的结算价款减少进行任何补偿。②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甲方指令,完成指定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除非得到甲方、所在乡镇农技站、项目村等相关单位同意,不得因施工不便等任何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翻耕、起垄、开沟作业,超出试点区域的作业面积调整必须征得甲方与项目乡镇农技站及项目村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超出试点区域范围的作业面积不予验收和补贴。
2.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日期前返工并达到验收要求,否则不予支付该区域面积的作业款项。质量合格才能进行项目资金结算,不合要求,则根据情况按比例扣减项目作业款。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6.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 9月30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1-********电话: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项目
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
甲方(全称):茶陵县农业农村局(采购方)
乙方(全称):湖南三将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委托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项目(包五)。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包 | 乡镇 名称 | 村名 | 试点面积(亩) | 作业面积(亩) | 综合单价(元/亩) | 合计金额(元) |
包五 | 秩堂镇 | 马吉村 | 1300 | 3900 | 96.6 | ******.00 |
彭家祠村 | 1300 | |||||
毗塘村 | 1300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大写):叁拾柒万陆仟柒佰肆拾元整 | ||||||
总价人民币金额(小写):¥ ******.00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时间:签订合同后乙方从公历2022年10月1日开始施工至2022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项目区域油菜种植耕地旋耕、起垄、开沟一体机械作业服务,如因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但乙方必需征得乡镇、村组和农户签字同意,最迟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
2.地点:乙方中标标包的乡镇村。
四、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项目竣工资料、到户台账和验收资料,并装整成册后交甲方贰套存档。以甲方验收合格的翻耕面积为最后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价=验收合格面积×中标单价。
3.付款方式: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旋耕无死角、无间隔;旋耕后田埂应维持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田块旋耕起垄后,厢面平整,无明显土堆;开沟要求合理设置围沟、腰沟、厢沟,三沟要求直、平、通,与田外排水沟配套,排水通畅。其它验收标准参照《湖南省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符合甲方以上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翻耕要求:用旋耕的方式将田块整平、开沟、起垄,播种。开沟要求:所有田块须开好环田围沟,沟宽30厘米左右,沟深35厘米以上。要求沟沟相通,沟内无填充物,所开沟与排水渠相对应的田埂须开排水口,排水口宽25-30厘米,保持田间排水通畅不积水。
3.质量保修: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含旋耕、开沟和播种),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前无偿修整完好,达到要求;否则不予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六、施工要求
1.接受甲方监管。乙方作业期间,应接受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所在地相关乡镇村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作业安全负安全责任,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变更
1.验收程序。由试点乡镇、村成立联合核查验收小组,对翻耕作业项目进行核查验收,核实作业面积和质量,督促作业进度。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耕种验收登记表上签字,作为支付服务资金原始凭证,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进行监督和抽查。
2.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质量要求验收,在7天内对已作业区域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质量要求不符的,不签发验收单,待返工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3.验收人员。由试点乡镇、村成立由联合核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乡镇领导、农技人员、村委会、村民小组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旋耕起垄开沟后,由村民小组组长联同组委会成员现场核实签字确认、核实,验收小组及成员进行现场验收后签字。作业面积以试点区域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作为认定的依据,辅以GPS测量轨迹图,乡镇、村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进行抽查。
5.不予验收的田块。①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②超出或没有实施旋耕开沟的面积的田块,所有验收范围内不包括机耕道、水塘等非农田地块。
6.不计算验收面积的田块。乙方在项目实施当中如超出该行政村范围面积则甲方对该区域面积不予认可。
7.变更。①无论发生作业面积的变更是否增减,或是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如阻工、自然灾害等),乙方的中标单价不作调整;甲方也不对未达到采购清单中作业面积而造成的结算价款减少进行任何补偿。②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甲方指令,完成指定区域范围内的翻耕作业,除非得到甲方、所在乡镇农技站、项目村等相关单位同意,不得因施工不便等任何原因而置部分农田不实施作业;否则,甲方对该标段全部项目区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翻耕、起垄、开沟作业,超出试点区域的作业面积调整必须征得甲方与项目乡镇农技站及项目村会商同意,否则,甲方对超出试点区域范围的作业面积不予验收和补贴。
2.未通过验收合格的作业区域,乙方应及时在甲方规定日期前返工并达到验收要求,否则不予支付该区域面积的作业款项。质量合格才能进行项目资金结算,不合要求,则根据情况按比例扣减项目作业款。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任何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6.特殊原因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各一份。
2.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 9月30日。
3.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 址: 茶陵县炎帝南路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1-********电话: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项目
油菜种子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
甲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 谷城圣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项目(包六)。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品种 | 规格 | 数 量(包) | 单价(元/包) | 金额(元) |
华油杂50 | 250克/包 | 19.38 | ******.00 | |
金额(大写) | 叁拾玖万伍仟叁佰伍拾贰元整 | |||
种子质量标准:纯度≥85%,净度≥98%,发芽率≥80%,水份≤9%。 |
三、种子质量
种子质量严格执行国家GB4407.2-2008《农作物种子检查规程》质量标准。甲乙双方共同对每批种子扦样分别保存,以备种子复检和纯度鉴定,样品保存期为一个生产周期。若出现检测不合格,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将种子退回,逾期视为种子合格。种子质量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时间、地方、发货方式、运费负担
1、交货时间:2022年10月3日前交货;
2、交货地点与数量:高陇镇4000包,秩堂镇*****包,严塘镇5400包;
3、发货方式:物流货运或其它方式送达相应的乡镇政府;
4、运输费用:乙方负责所有运输费用。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经田间种植表现正常,无异常反应,油菜收获后,乙方办理好相关支付手续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六、双方责任
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约定交货时间、地点交付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相关栽培技术资料;
2、因种子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和措施。
八、违约责任
1、如种子在大田种植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按种子法有关规定执行;
2、种子纯度发生纠纷,由所在省、市种子管理机构(机构或单位)对双方封存样进行田间种植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
十、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9月30日。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合同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5月30日。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2022年稻油轮作项目硼肥
农药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
甲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湖南希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委托委托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茶陵县2022年稻油轮作项目重新招标(包七)。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品种名称 | 包装规格 | 数量 | 单价 | 合计金额(元) |
硼肥 | 200克/包 | 8160公斤 | 21.2元/公斤 | ******.1 |
25%咪鲜胺 | 1000ml/瓶 | 2040升 | 99.8元/升 | |
磷酸二氢钾 | 400克/包 | 1326公斤 | 29.85元/公斤 | |
合计金额 | 肆拾壹万陆仟壹佰陆拾伍元壹角整(¥******.1 元)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内发货,货物送至项目乡镇高陇、严塘和秩堂项目作业区,并承担一切运费。
四、乙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质量保证
1、乙方应随商品提供完整的产品使用说明和相应的技术资料,保证包装完整,并适于长途运输。
2、乙方必需保证商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供货时,须包装正规,有效成份标识明显、含量与成份一致。
3、若乙方提供的商品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一经抽检不合格或标识标注与产品实际不符,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终止合同。质量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
货到经验收包装、规格和数量等合格后乙方办理好相关支付手续后甲方一个月内付清货款。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
八、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2月12日。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合同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茶陵县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标签: 稻油轮作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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