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科教融合园产业规划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沈北科教融合园产业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科教融合园产业规划
供应商名称:上海圣博华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4层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科教融合园产业规划
服务类
名称:沈北科教融合园产业规划(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 (一)科教融合案例研究 ? 对标沈北高校云集的区域特色和地域产业资源,借鉴全国乃至全世界优秀科教融合转型发展成功的案例,总结成功经验,为本项目科教融合提供发展指导。 (二)综合分析及项目定位 ? 科教融合概念解析:重点解读科教融合的基本内涵和发展本质,了解市里对科教融合产业的考核指标,通过解构科教融合产业链,结合沈北科教融合产业的发展基础,为沈北科教产业建链补链做准备。 ? 科教融合园发展定位:从区域格局、产业资源、生态建设、功能完善、场景应用和城市发展等维度,重点分析沈北产教融合的发展现状、发展基础、发展需求和发展机遇,结合典型案例分析,确定沈北科教融合园总体定位(包含定性目标和定量目标)。 (三)产业定位及产业体系 ? 产业筛选:针对沈北科教融合产业所面临的问题,重点对科教融合园现有产业基础、产业特色、产业协同、产业机会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沈北科教融合园的初步产业机会集,再通过产业筛选逻辑,筛选出沈北科教融合园的产业方向。 ? 产业定位:重点对沈北科教融合园的产业方向进行定位,从多个功能应用角度出发,构建沈北科教融合产业专属的产业生态体系。 (四)空间布局及重点项目 ? 空间现状梳理:对项目区域范围内的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创新园区、高端服务配套等科教产业、科教人才、科教配套等资源落位情况进行摸排。 ? 空间结构划分及分区项目落位:根据现有空间的产业落位情况,结合未来产业发展目标,确定产业空间发展格局,并确定各区域重点项目落位。 ? 重点项目谋划:对各区域的重点谋划项目的开发内容及开发模式详细说明。 ? 近期启动项目:确定近期可快速启动的重点项目。 (五)重点任务及行动计划 ? 保障实施计划:重点从组织协调、产业基金、产业政策、合作交流、科技创新、活动引流等方面,提出改进策略。 ? 三年行动计划:根据沈北科教融合发展实际,制定科教融合园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优先推进急切的、易落地项目;其次,结合区域闲置低效用地,重点推动专题产业园区加速落地;最后,完善科教配套产业,树立科教融合园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争取“一年见成效,两年树标杆、三年大提升”。 (六)附件:案例借鉴 对标国内外类似区域典型案例的科教融合发展情况,重点从发展模式、产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对外开放、功能完善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为本项目发展提供借鉴思路。
服务要求:承担沈北科教融合园产业规划的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业水平,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且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本项目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编制沈北科教融合园产业规划的全过程工作。项目负责人根据沈北科教融合园产业规划的性质和规模成立由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组成的项目编制小组承担项目编制工作。编制小组的人数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确定。? 为完成服务任务,经采购方同意,供应商应提供具有高素质和经验丰富的人员和满足完成服务项目所需的人数。? 项目编制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组织专家对本规划评审论证。? 须与采购方保持密切联系,对采购方提供的有关各项合理要求应积极配合,服务期间,应与采购方进行不定期沟通? 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出具最终成果文件:《沈北科教融合园产业规划》(PPT/word),应对提交的技术成果的有效性及合法合规性负责。规划未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议前,应及时作出调整和修改,直至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议并符合甲方要求为止。? 对在服务期间所掌握的采购方方内部情况及约定实现的成果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在双方约定的所有规划成果完成并提交政府审议通过后,有义务对采购方在成果后期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建议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洪英、李英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科教融合园产业规划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耀阳路18-1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红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产业规划竞争性磋商文件1208.docx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