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学院“学员团体保险”项目成交公告
福建教育学院“学员团体保险”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教育学院“学员团体保险”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教育学院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0日14:5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肖永华、乔卫华、叶素芬 | ||
总成交金额 | ¥2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一芝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教育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老师0591-********、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一芝0591-******** |
一、项目编号:FJJF********-2(招标文件编号:FJJF********-2)
二、项目名称:福建教育学院“学员团体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科技园内连江南路东侧福州保险广场
中标(成交)金额:2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学员团体保险 | 按班级跨年有效(具体时段和参保人数按学院正式通知为准来确认)。 |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意外险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最高以死亡给付为限。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住院津贴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5、投保方式:中标方应提供固定的投保邮箱及对接工作人员,福建教育学院将被保险人名单及投保日期发送至提供邮箱,中标方收到名单后需在培训班开班前完成投保; 6、保险时间:按照福建教育学院的实际投保时间为准(在投保期间,学员出发前往福建教育学院及返程路途也在保险范围内)。 7、其他在合同中体现。 | 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永华、乔卫华、叶素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支付:100万(含)以下,1.5%计算收取,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 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账 号:117*****01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其中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信证明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且资信证明所致单位为“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两家供应商均通过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教育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0591-********、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联系方式:李一芝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一芝
电 话: 0591-********
标签: 团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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