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XYJ(2020)ZC-085号: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年)中标公告

CXYJ(2020)ZC-085号: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年)中标公告

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年)中标公告

2022-12-2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 楚雄州公告时间 2022-12-2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11-11中标日期2020-12-07
中标供应商 楚雄昊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A包);楚雄昊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B包);楚雄安驰机动车施救服务有限公司(B包);楚雄佳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B)包;
总中标金额¥56.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佳媛
项目联系电话 157*****016
采购单位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楚雄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414
代理机构名称 楚雄盈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8栋4单元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8-*******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XYJ(2020)ZC-085号


二、项目名称: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A包

供应商名称:楚雄昊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A包)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楚雄开发区波萝哨秋场村旁一九九地质队基地内

中标金额(万元):46


标段名称:B包

供应商名称:楚雄昊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B包)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楚雄开发区波萝哨秋场村旁一九九地质队基地内

中标金额(万元):3.2


标段名称:B包

供应商名称:楚雄安驰机动车施救服务有限公司(B包)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青龙路1号

中标金额(万元):4.2


标段名称:B包

供应商名称:楚雄佳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B)包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彝海社区富民工业园区

中标金额(万元):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A包
名称:A包: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交通违法车辆停车场服务要求: 1、不小于5000?独立专用停车场地,不与其他车辆混停,有5个(含)以上的带有车库的停车位; 2、有独立的场地围挡等设施,完善的视频监控设备(全覆盖,视频文件保留一个月),以及统一规范的车辆停放标识及设施; 3、24小时有安保人员值守(安保人员经过正规培训,并持有保安证上岗); 4、停车场地点在楚雄市楚南路(含)以南,楚南路与老320线岔口以东(达连坝),东升路以西、以北。 5、具有经营停车服务,车辆施救、拖车服务的资质。 6、中标方不得向违法当事方违法收取费用,如有违反,将以收一赔十进行处理,违反此规定3次的,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动作废,造成的所有被扣车辆转移等损失由中标方全部承担,中标方同时赔偿招标方一年服务费,但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违法车辆,所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服务要求:1、常备有2台(含)以上的小型车拖车,备有大型车辆拖车;全天24小时值班,保证接到拖车指令后10分钟内出发前往拖车地点。 2、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施救工作人员; 3、将违法车辆拖移到指定的违法车辆停车场停放。 4、中标方不得向违法当事方违法收取费用,如有违反,将以收一赔十进行处理,违反此规定3次的,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动作废,造成的所有被扣车辆转移等损失由中标方全部承担,中标方同时赔偿招标方一年服务费。 5、负责转移目前交警大队已经扣留的违法车辆(约4000辆)至新中标的停车场地。
服务时间:三年(第二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类
标段名称:B包
名称:B包: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交通事故扣留车辆停车场服务要求: 1、不小于3000?独立专用停车场地,不与其他车辆混停,有5个(含)以上的带有车库的停车位; 2、有独立的场地围挡等设施,完善的视频监控设备(全覆盖,视频文件保留一个月),以及统一规范的车辆停放标识及设施; 3、24小时有安保人员值守(安保人员经过正规培训,并持有保安证上岗); 停车场地点在楚雄市楚南路(含)以南,楚南路与老320线岔口以东(达连坝),东升路以西、以北。 具有经营停车服务,车辆施救、拖车服务的资质。 中标方不得向事故当事方违法收取费用,如有违反,将以收一赔十进行处理,违反此规定3次的,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动作废,造成的所有被扣车辆转移等损失由中标方全部承担,中标方同时赔偿招标方一年服务费,但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事故车辆,所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服务要求:1、常备有2台(含)以上的小型车拖车,备有大型车辆拖车,有固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能24小时随时出动使用的吊车等车辆救援设备;全天24小时值班,保证接到拖车指令后10分钟内出发前往拖车地点。 2、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施救工作人员; 3、将事故暂扣车辆拖移到当事人选择的交通事故暂扣车辆停车场停放。。 4、中标方不得向事故当事方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将以收一赔十进行处理,违反此规定3次的,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动作废,造成的所有被扣车辆转移等损失由中标方全部承担,中标方同时赔偿招标方一年服务费。 5、负责转移目前交警大队已经扣留的事故车辆(约500辆)至新中标的停车场地。 6、每年负责配合招标人处理违法拖车约1000辆。
服务时间:三年(第二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类
标段名称:B包
名称:B包: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交通事故扣留车辆停车场服务要求: 1、不小于3000?独立专用停车场地,不与其他车辆混停,有5个(含)以上的带有车库的停车位; 2、有独立的场地围挡等设施,完善的视频监控设备(全覆盖,视频文件保留一个月),以及统一规范的车辆停放标识及设施; 3、24小时有安保人员值守(安保人员经过正规培训,并持有保安证上岗); 停车场地点在楚雄市楚南路(含)以南,楚南路与老320线岔口以东(达连坝),东升路以西、以北。 具有经营停车服务,车辆施救、拖车服务的资质。 中标方不得向事故当事方违法收取费用,如有违反,将以收一赔十进行处理,违反此规定3次的,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动作废,造成的所有被扣车辆转移等损失由中标方全部承担,中标方同时赔偿招标方一年服务费,但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事故车辆,所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服务要求:1、常备有2台(含)以上的小型车拖车,备有大型车辆拖车,有固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能24小时随时出动使用的吊车等车辆救援设备;全天24小时值班,保证接到拖车指令后10分钟内出发前往拖车地点。 2、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施救工作人员; 3、将事故暂扣车辆拖移到当事人选择的交通事故暂扣车辆停车场停放。。 4、中标方不得向事故当事方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将以收一赔十进行处理,违反此规定3次的,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动作废,造成的所有被扣车辆转移等损失由中标方全部承担,中标方同时赔偿招标方一年服务费。 5、负责转移目前交警大队已经扣留的事故车辆(约500辆)至新中标的停车场地。 6、每年负责配合招标人处理违法拖车约1000辆。
服务时间:三年(第二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类
标段名称:B包
名称:B包: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交通事故扣留车辆停车场服务要求: 1、不小于3000?独立专用停车场地,不与其他车辆混停,有5个(含)以上的带有车库的停车位; 2、有独立的场地围挡等设施,完善的视频监控设备(全覆盖,视频文件保留一个月),以及统一规范的车辆停放标识及设施; 3、24小时有安保人员值守(安保人员经过正规培训,并持有保安证上岗); 停车场地点在楚雄市楚南路(含)以南,楚南路与老320线岔口以东(达连坝),东升路以西、以北。 具有经营停车服务,车辆施救、拖车服务的资质。 中标方不得向事故当事方违法收取费用,如有违反,将以收一赔十进行处理,违反此规定3次的,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动作废,造成的所有被扣车辆转移等损失由中标方全部承担,中标方同时赔偿招标方一年服务费,但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事故车辆,所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服务要求:1、常备有2台(含)以上的小型车拖车,备有大型车辆拖车,有固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能24小时随时出动使用的吊车等车辆救援设备;全天24小时值班,保证接到拖车指令后10分钟内出发前往拖车地点。 2、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施救工作人员; 3、将事故暂扣车辆拖移到当事人选择的交通事故暂扣车辆停车场停放。。 4、中标方不得向事故当事方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将以收一赔十进行处理,违反此规定3次的,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动作废,造成的所有被扣车辆转移等损失由中标方全部承担,中标方同时赔偿招标方一年服务费。 5、负责转移目前交警大队已经扣留的事故车辆(约500辆)至新中标的停车场地。 6、每年负责配合招标人处理违法拖车约1000辆。
服务时间:三年(第二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万志良(楚雄市)(组长)、王永俊(楚雄市)、何家保(楚雄市)、张华(双柏县)、王晓芳(双柏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楚雄市

联系方式:139*****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盈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8栋4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0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佳媛

电 话:157*****0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事故车 交通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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