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贡井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自贡市贡井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贡井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20*****

二、项目名称:2022年贡井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轻化工大学自贡市汇东学苑街180号39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轻化工大学)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社会服务2022年贡井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自贡市贡井区(一)开展群众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服务1.不断完善贡井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打造更加便利的微信交流平台,实时进行宣传、互动与交流。2.开展多种形式科普宣传。通过多种媒体包括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折页、科普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每月至少开展1次科普宣传。开展辖区内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抑郁症、焦虑障碍、失眠、老年痴呆等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相关指标调查。特别在大型公共健康日,例如“3.21”世界睡眠日、“5.25”心理健康节、“10.10”精神卫生日等与心理健康相关的节日,组织心理专家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宣传,开展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展板、纸质宣传单或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宣传。(二)开展心理健康状况筛查根据实际需要,对留守儿童、失独家庭、空巢老人、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调查,并向政府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对策性建议,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开展人数 1000人次,筛查对象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或根据辖区实际需求决定。(三)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一定规模以上企业单位提供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测评等心理健康服务,对发生家庭变故或其他重点问题的员工开展一对一心理调节干预。全年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10场次,计划受众2500人次。其中,针对一些特殊单位,例如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民政、残联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每年至少为系统内人员及工作对象举办4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务。2.帮助完善学校心理辅导室的建设,对配备专兼职教师进行培训,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四)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在项目周期内为辖区内有需求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提供12场次团体心理辅导。(五)提供心理咨询服务1.开展辖区内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为辖区内重点人群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充分利用民政、司法、妇联、社区、公安等现有资源,对留守儿童、失独家庭、空巢老人、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服务,及时化解不良情绪,提升心理健康水平,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对因新冠疫情患者、治愈者及其家属,隔离人员,抗疫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要组织力量,及时给予心理疏导和干预。3.为辖区内人群提供免费个体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心理咨询档案。4.选派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到贡井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工作,聘用固定工作人员一名,保证日常预约和咨询工作;每周保证至少3天有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到区级中心接受群众咨询。(六)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培育,建立完善心理咨询督导制度1.对参与社会心理服务的社工骨干、网格员、心理咨询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督导,提升社会心理服务相关人员服务能力。每半年举办一次,每次计划培训1-2天。2.心理咨询人员(有咨询师证书或经过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并获得证书的人员)培训。培训内容:提升社会心理服务实践能力。共举办2期,每期时间2天,计划培训50人次。3.加强心理咨询人员专业督导。督导内容:在社会心理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技术指导。共督导4次,计划督导50人次。(七)帮助完善社会心理咨询室建设与服务对已经建立的村(社区)综治中心、或综合服务机构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提供技术支持,为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团体辅导、转介服务等,充分发挥社区心理服务功能。对需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的社区,提供专业建设咨询,帮助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八)其他工作1.根据区委政法委和区卫健局要求,配合做好全市试点相关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市上下达任务。负责收集、整理、归纳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各项工作档案;负责做好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环境卫生工作。2.推动与智悦盐都平台的对接和使用工作,指导推动线上的筛查,做好“后半篇”文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9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力、李廷刚(采购人代表)、马茂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向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定额收取人民币7,140.00元(大写:柒仟壹佰肆拾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7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贡市贡井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金鱼路90号

联系方式:138*****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虹采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高新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4栋20层5号

联系方式:189*****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813-*******

四川虹采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系建设 心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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