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2022年附属工程项目(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合同公示表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2022年附属工程项目(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合同公示表
发包人(全称):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承包人(全称):重庆惠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2022年附属工程项目(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2022年附属工程项目(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渝教建函(2022)45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5.工程内容:一教学楼内墙翻新及卫生间地面改造,楼栋高度25.5m,最大跨度8.7m,建筑面积约*****.28m2;运动场看台一层改造,看台最大高度13.76m,最大跨度6.2m,建筑面积约345.74m2;四公寓出入口雨棚改造,公寓高度25.9m,最大跨度7.2m,建筑面积约73.2m2;创业园三区地面改造(二层),建筑高度26.8m,最大跨度8.4m,建筑面积约2308.35m2;综合楼旁停车场停车棚新建、第一教学楼停车场停车棚新建,停车棚最大高度3.5m,最大跨度约7m,建筑面积约700m2;其它日常校舍维修改造等。
6.工程承包范围:一教学楼内墙翻新及卫生间地面改造,楼栋高度25.5m,最大跨度8.7m,建筑面积约*****.28m2;运动场看台一层改造,看台最大高度13.76m,最大跨度6.2m,建筑面积约345.74m2;四公寓出入口雨棚改造,公寓高度25.9m,最大跨度7.2m,建筑面积约73.2m2;创业园三区地面改造(二层),建筑高度26.8m,最大跨度8.4m,建筑面积约2308.35m2;综合楼旁停车场停车棚新建、第一教学楼停车场停车棚新建,停车棚最大高度3.5m,最大跨度约7m,建筑面积约700m2;其它日常校舍维修改造等。
二、合同工期
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120日历天(以开工令发出时间为准,不包含一教楼工期);一教学楼工期45日历天,开工时间根据教学安排另行确定。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通知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以开工令发出时间为准,不包含一教楼工期);一教学楼工期45日历天,开工时间根据教学安排另行确定。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 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中标价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 叁佰零捌万贰仟伍佰贰拾伍元叁角捌分 (¥ *******.38 元 );
2. 签约合同价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叁佰零捌万贰仟伍佰贰拾伍元叁角捌分 (¥ *******.38 元 );
其中: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 民 币( 大 写 ) 壹拾肆万陆仟零伍拾陆元柒角柒分 (¥ ******.77 元 );
(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 民 币 ( 大 写 ) /(¥ / 元 );
(3)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 民 币 ( 大 写 ) /(¥ / 元 );
(4) 暂列金额:
人 民 币( 大 写 ) / (¥/ 元 ) 。
(5) 人工费(工资款)
该项目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发包人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 以不低于已完成合同价款的20%,农民工工资单独支付至承包人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 合 同 价 格 形 式 : 固定综合单价。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
姓 名: 熊春梅 ,
身 份 证 号 码 : 500*****881******* ,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号 : 渝250*****013***** 。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负责人:
姓 名: 祖晓林 ,
身 份 证 号 码 : 510*****680******。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除外);
(7)招标文件及修改文件;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图纸;
(10)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形式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专用合同条款及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合同在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采用保函形式递交履约担保的,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
3.。
合同一式 拾 份,其中正本 贰 份,双方各持壹 份,副本 捌 份,甲方执 伍 份,乙方执叁 份。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以下为签名盖章页)。
发包人: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450******M
纳税人识别号: 125*****450******M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电 话: 023-********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长寿支行桃花新城分理处
账 号: 500*****041*********
承 包 人 :重庆惠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78******F
纳税人识别号: 915*****078******F
地 址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桃源大道10号18幢13-1
电 话 : 023-4036182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
账 号 : 3100 0857 0910 0047448
签约时间:年月日
标签: 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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