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成交公示】金寨县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四级提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金寨县】【成交公示】金寨县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四级提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一、项目编号:AHYZ-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四级提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F区2幢
成交金额:(小写)******.00元(大写:柒拾陆万伍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四级提升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临床知识库系统1套、临床辅助决策系统1套、系统集成1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临床知识库系统、临床辅助决策系统,必须与金寨县中医医院的医院信息系统 HIS、电子病历系统 EMR、检验系统 LIS、pacs、心电网络系统、集成平台做到无缝集成、数据共享、业务联动。系统集成及实施交付过程中,不可影响到医院业务系统正常运转。 服务时间:两年 服务标准:完成临床知识库系统1套、临床辅助决策系统1套、系统集成1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仲义、郑孝淮、陈立亚、张相磊、邵承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收费*****.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管理科(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电话: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中医医院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红军大道233号
联系方式:056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江天路万汇广场4号楼8层
联系方式:056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一、项目编号:AHYZ-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四级提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F区2幢
成交金额:(小写)******.00元(大写:柒拾陆万伍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四级提升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临床知识库系统1套、临床辅助决策系统1套、系统集成1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临床知识库系统、临床辅助决策系统,必须与金寨县中医医院的医院信息系统 HIS、电子病历系统 EMR、检验系统 LIS、pacs、心电网络系统、集成平台做到无缝集成、数据共享、业务联动。系统集成及实施交付过程中,不可影响到医院业务系统正常运转。 服务时间:两年 服务标准:完成临床知识库系统1套、临床辅助决策系统1套、系统集成1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仲义、郑孝淮、陈立亚、张相磊、邵承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收费*****.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管理科(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电话: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中医医院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红军大道233号
联系方式:056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江天路万汇广场4号楼8层
联系方式:056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标签: 电子病历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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