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大黑河郊野公园(重要节点景观优化提升)项目结果公告-150101-BRDZB-CS-20220006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大黑河郊野公园(重要节点景观优化提升)项目结果公告-150101-BRDZB-CS-20220006

一、项目编号:******-BRDZB-CS-********

二、项目名称:大黑河郊野公园(重要节点景观优化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大黑河郊野公园(重要节点景观优化提升)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盛乐经济园区盛乐五街南侧3,845,66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大黑河郊野公园(重要节点景观优化提升)项目):

服务类(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大黑河郊野公园(重要节点景观优化提升)项目蒙古包安装、充气帐篷安装、天幕安装、移动卫生间安装、木栈道铺装、汀步铺装、草坪灯安装、氛围灯带安装、景观小品制作等各项内容和采购人要求从事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清单)1、人员数量: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人员供应,如中途更换人员,需提前告知采购人,如有突击任务需增派人员,中标单位必须配合采购人进行增派人员。2、服务人员要求:必须配备一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与商务部分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一致),负责现场服务人员的管理及与采购人对接工作。采购单位的现场技术员发现工人不服从管理或偷懒拖延时间,有权要求中标方立即换人,如不换,技术员可以开具不予记工的处罚单。中标方必须将进场机械配备的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等信息全部在采购人处备案。3、本次招标的服务范围内采购人不提供工作间,劳动所需的机械、工具(日常养护所使用的铁锹、剪刀、钳子、手锯、梯子、绿篱机、打草机等)、材料(油漆、手套、机械燃油等)、 器具(塑料桶、编织袋等)、车辆设备(垃圾车)等,由中标单位自理;劳务人员的服装(统一带有反光条)由中标单位自理;中标单位必须为劳务人员缴纳雇主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60万元/人)。4、机械车辆燃油费、使用费、人员费、人车保险费、施工机械进出场费(装卸费、垃圾处置费)、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5、中标单位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工作时间根据季节调整。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优质服务。对于不服从现场管理人的调度,采购人将视情节对中标单位进行扣款,情节严重则按中标单位违约处理。6、中标人全面负责派往采购人现场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劳动纠纷,与采购人无关,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7、投标人对所有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内容认履行义务,并对派驻采购人现场服务的劳务人员、车辆、机械等全面负责。若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中标人须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8、中标人须对所有派往采购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状况以及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一切必备的保险和福利负责。9、中标人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联络和协调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工作,应合理安排现场工作。10、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中标人的展约行为和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对发现的问题中标人要及时排除解决。如整改不力,采购人有权采取一定方式给予中标人警告并处罚。11、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及服务量不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必要时可直接对中标人协议服务内容和工作进行压缩与终止。12、采购人有权制定相应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中标人按照协议及其他双方议定要求进行作业。13、供应商需根据附件中提供的分项报价表格式填写分项报价表,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内。14、中标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如发现二次使用,产品采购人有权退回。中标产品运输至采购人要求地点后,如发现因运输问题或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由中标人负责退还补齐。15、中标人提供的材料,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整数量或规格型号,调整的内容不超出中标总价。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为止1期:履约验收标准: 1.以我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编制的《呼和浩特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及规程》、《呼和浩特市绿化种植操作规程》、《呼和浩特市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操作规程》等为参考。 2.必须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及甲方单位针对不同服务工作的实际要求。3,845,66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健(采购人代表)、李田雨、赵美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为取费基数,按照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标准下浮20%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大黑河郊野公园(重要节点景观优化提升)项目):4.61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赛罕区赛罕大厦9楼

联系方式: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文苑大厦A座1501

联系方式:0471-*******176*****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瑞娟、张海玲

电话:0471-*******176*****269

内蒙古百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标签: 园林建设 服务中心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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