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成交结果公示】舒城县交投机制砂有限责任公司洗扫车喷洒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舒城县】【成交结果公示】舒城县交投机制砂有限责任公司洗扫车喷洒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信息时间:2022-12-26
一、项目编号:SZCGS2022-0077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交投机制砂有限责任公司18吨洗扫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路洁环境装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里铺村3幢1层
中标金额:肆拾贰万柒仟伍佰元(******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18吨洗扫车 品牌及规格型号:纵昂牌,CLT5180TXSDF6型 数量:1辆 单价:******元/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习波、朱连胜、袁中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原发改委[2002]1980号文,收费金额:6413元。
七、公告期限
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7日(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交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舒城县交投机制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吴主任,0564-*******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信息名 称: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无
标签: 洗扫车喷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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