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江安河分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江安河分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四川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江安河分校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金江路99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乙方):成都雄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西区天宇路2号26栋2单元1楼2号
联系方式:185*****552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719,936.00 | ¥719,936.00 | 1.1人员配置要求★该项目服务人员定编不低于 22 人。可优化配置,但不低于该配置力量。1.2服务内容及要求(以下为该项目人员、服务及质量、考核等基本要求,供应商应在此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校性质、校园面积、学生年龄特征、师生人数等)合理配置人员、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服务标准、服务流程、考核办法等。)★1.2.1服务内容(详见需求表)秩序维护(含消防等设施设备维护)环境保洁水电维修服务绿化服务1.2.2项目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1.2.2.1考核标准(详见需求表)1.2.2.2考核办法由学校总务处进行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和每月不少于1次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由供应商相关当事人签字,对学校职工、学生及家长、社会人员举报的相关违规行为核实后记入考核。1.当月得分不满90分,但大于80分(含80分)的,对人员及所在公司提出书面批评,责令其改正错误,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出现连续两次,约谈公司负责人。2.当月得分不满80分,但大于70分(含70分)的,除了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用的5%。合同期内累计三个月不满70分的,校方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合同。3.当月得分不满70分,但大于60分(含60分)的;除了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用的10%。合同期内累计两个月不满60分的校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4.当月得分不满50分的,应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用的20%。校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供应商的合同。1.3其他要求★1.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有序,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供应商人员的离职、调换、新聘必须书面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进行。定期向采购单位书面报告从业人员情况。员工自动离职的,须有本人情况说明。(提供承诺函)。采购人认为服务团队人员有不符合要求或不适合的人员,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供应商应在十五日内进行更换。2.除清洁卫生用的垃圾箱、垃圾车、水电维修工具、疫情消杀药品、警用器械(除对讲机)外,服务期间的服装、垃圾袋、清洁工具等由供应商负责提供。3.除值班室和工具室外,学校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不提供住宿。学校正常开课期间,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可在学校食堂就餐(含早餐和午餐),早餐免费,午餐费与学生餐费相同,目前为8.9元/人.餐,每学期按就餐实际餐数据实结算。★4.供应商须按照劳动法和当地政策规定,与派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在职期间为其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人员工资标准、劳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提供承诺函) ★5.员工在校期间应遵照安全工作规程,注重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供应商须对其物业从业人员的伤病和人身安全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应根据情况为员工购买相应的安全责任险。(提供承诺函)★6.因供应商工作的原因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致使师生生命安全受到伤害、财产受到损失时,除无条件中止合同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提供承诺函)★7.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将响应文件中响应采购文件人员配置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交由采购人审查,如出现原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不符、实际入场人员与采购文件中配备的人员不符的情况,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并有权取消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8.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承诺函)★9.服务方案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方案)1)服务管理总体方案:应包括①服务内容及总体服务要求;②管理理念、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能运行;③人员培训;④员工行为规范要求。2)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应包括①综合管理;②办公秩序维护与门岗管理;③车辆秩序管理、监控值守管理;④安全管理。3)环境维护服务方案:应包括①办公区域环境维护;②公共区域环境维护;③垃圾处理;④消毒。4)绿化养护服务方案:应包括①修枝剪叶;②病虫防治。5)维修服务方案:应包括①消防系统;②排水系统;③供配电系统。6)应急预案:应包括①自然灾害应急预案;②事故灾难应急预案;③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④疫情防控。10.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如本项目采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与现行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
合同金额:719,936.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玖仟玖佰叁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6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2年11月16日
2022年12月26日
合同附件:
四川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江安河分校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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