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裕溪口街道裕溪家园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裕溪口街道裕溪家园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裕溪口街道裕溪家园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2FW833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20838号)
二、项目名称:裕溪口街道裕溪家园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章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8号院2号楼8层808、809
中标金额:******元/年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溪口街道裕溪家园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项目范围为裕溪口裕溪家园安置小区,小区内共有17栋住宅楼38个单元,1—9号楼是高层住宅,10—17号楼是多层住宅,住宅房共计1389套,住宅房建筑面积共计*****.9㎡。幼儿园1322.9㎡,公建配套房屋3545.41㎡,地下车库*****.13㎡,高层电梯35台,路灯70盏,视频监控70个,雨污水管网7000m,道路6100㎡,景观铺装4600㎡,绿化*****㎡。 服务要求:(一)基础管理:1、设立物业管理处、服务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号码,保持场所整洁有序,配置基本的办公设施设备;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照片,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明显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2、物业服务工作场所标识清楚、整洁有序,有专门接待区域;物业服务人员接待业主(物业使用人)时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物业服务人员佩戴统一标识,统一着装;建立员工培训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参加技能培训。 3、建立报修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求助、咨询、投诉等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存档,紧急维修,2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2日内修复,业主报修,回访率达100%,满意率达90%以上。每年应至少向业主(物业使用人)进行1次物业服务意见征询,统计满意率80%以上。对服务合同的约定范围内的投诉,应及时处理并回访。每年应不少于1次向业委会通报服务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采取走访、召开恳谈会、问卷调查、信息交流等多种形式与业主(物业使用人)进行沟通。 4、承接项目时,对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登记,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设立档案资料室,专人定期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档案资料,对业主资料保密。档案应涵盖建立基础资料、业主(物业使用人)资料、日常运行管理资料和信用资料等,对物业建筑资料、业主信息、维保资料等进行动态管理。物业终止,物业管理服务所有资料应做好交接程序,按时移交。 5、根据物业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服务方案和服务流程;建立管理制度,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服务标准进行质量管理;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在服务场所明示;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如电梯维保、二次供水、监控设备、消防设施、机动车车库污水泵)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合同的全部事项委托给他人;需要与相关单位、部门协调事项,物业公司应积极主动协调小区发生的突发状况,协调不成的报社区、街道办事处。无条件配合社区、街道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检查、调研工作等。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芜湖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芜发改收费[2017]493号)、《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四级)、《鸠江区安置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鸠政办[2015]43号),《鸠江区安置住宅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鸠住建[2016]35)。《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安置住宅区物业管理考评办法》等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倪俊、张国铭、解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1.2%,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
收费金额:890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3、中标供应商业绩:①合同名称:芜湖市竹秀清苑三期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签订时间:2022.05.01。
②合同名称:铜陵市倚绿山庄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签订时间:2021.09.30。
③合同名称:全椒县景襄花园(锦襄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签订时间:2021.09.01。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地 址:裕溪口街道后街6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联系方式:田赛赛 136*****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赛
电 话:136*****413
十、附件
1、附件1:采购文件
2、附件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下载:安全提示:如点击附件时,有以下提示,"疑似跨站请求伪造,访问已被禁止",是由于此政府网站不允许直接下载附件,请在此提示页面的浏览器地址栏中,再次进行回车访问下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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