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利通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对利通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验收结果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发<2022年宁夏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市)发〔2022〕6号)的要求,我局结合利通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制定利通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近日我局组织验收组对该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了验收。现将拟补助利通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第二批建设主体名单及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31日)。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裕民西街243号),邮编:******。举报电话:0953-*******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6日


利通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建设主体补助名单(第二批)

序号

建设主体

设施
个数

补贴资金

建设
容量

建设地址

备 注

(万元)

1

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高闸村经济合作社

3

24.1

200吨

高闸镇高闸村


2

吴忠市金地种植专业合作社

2

24.1

200吨

古城镇新华桥村


3

吴忠市灏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2

64.5

500吨

古城镇新华桥村

气调库

4

吴忠市利通区福成现代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1

24.1

200吨

金银滩镇沟台村


5

吴忠市利通区众永种植专业合作社

2

24.1

200吨

扁担沟镇海子井村


6

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西门村经济合作社

2

24.1

200吨

金积镇西门村


7

吴忠市三郎水果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

24.1

200吨

东塔寺乡白寺滩村


合计

14

20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产品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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