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滁州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滁州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F*****-2

二、项目名称:滁州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二标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 滁州昇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洪武东路1500号科创产业园2号楼310、312室

成交金额:伍拾玖万壹仟贰佰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滁州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

详见磋商文件

规格型号:

详见磋商文件

数量:

详见磋商文件

单价: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薛庆静、李祥、陈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E区9层,联系电话:0551-********-803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中心血站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669-101号

联系方式:189*****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E区9层

联系方式:0551-********-8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思超

电话:0551-********-8030

滁州市中心血站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e0ffbe1"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ahtba.org.cn/site/trade/affiche/detail/74ea6d1b-864a-11ed-961c-*****e0ffbe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酸检测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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