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经济开发区关于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拟分配结果的公示

大安经济开发区关于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拟分配结果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开发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粮〔2021〕126号)要求,依据《大安经济开发区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召开开发区党工委会议对评审结果进行研究讨论等程序,大安经济开发区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拟分配给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该企业《CGI90.5A风电叶片产业升级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189.93万元,拟奖补引导性资金3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反馈至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意见反馈联系人:郭家斌 王晓丽
  联系电话:0436--*******
  按照《吉林省开发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粮〔2021〕126号)要求,依据《大安经济开发区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召开开发区党工委会议对评审结果进行研究讨论等程序,大安经济开发区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拟分配给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该企业《CGI90.5A风电叶片产业升级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189.93万元,拟奖补引导性资金3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反馈至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意见反馈联系人:郭家斌 王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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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专项资金 产业转型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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