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十件事实”尼玛县寺庙消防设施及线路改造项目中选公告
那曲市“十件事实”尼玛县寺庙消防设施及线路改造项目中选公告
那曲市“十件事实”尼玛县寺庙消防设施及线路改造项目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那曲市“十件事实”尼玛县寺庙消防设施及线路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各项目点(文部当琼寺、军仓森格曲林拉康、来多门康 扎西曲林寺、达果曲措寺)购置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感应器、 消防安全灯、探照灯、消防安全出口、双头应急灯,实施线 路维修改造;
2.3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市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那曲市尼玛县;
2.6计划工期:3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比选申请;
3.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拉萨市柳梧新区冈仁国际10栋1202(西藏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区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技术人员上岗证等;
(5)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承建的类似业绩;
(7)以及“三、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比选文件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比选申请人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选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选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贡布多吉189*****882
代理机构:西藏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 182*****311
日期: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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