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检验科临检设备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检验科临检设备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B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检验科临检设备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兆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富邻广场研发楼1幢612室
成交金额:*******.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宿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检验科临检设备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品牌:惠中、鑫科、鑫科、贝索、科瑞迪、科域、硕世、博科 规格型号: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MQ-2000PT、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XK-II、全自动血培养分析仪、LABSTAR 100、革兰染色仪、BSZ-GT116、真菌分析仪、HB-100E、全自动粪便分析仪、KU-F10、阴道分泌物检测仪、bPR-2014A、纯水机、SCSJ-II-60 数量:1批 单价:*******.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西展(组长)、权梅、李庆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230号五矿大厦10楼,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33*****60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西路78号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武汉路230号五矿大厦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133*****60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4.中小企业声明函
0天0小时29分
0天0小时0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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