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结果公告

安阳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结果公告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2〕7号)统一部署,我局于2022年9月开始,对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评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了11家代理机构作为监督评价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我局将本次监督评价工作分为材料报送、书面审查、现场确认、处理处罚、汇总报告5个阶段,共55个政府采购项目,重点围绕管理制度方面、采购代理委托、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文件编制、评审准备、组织评审、信息公告、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保证金管理、档案管理、质疑答复、内控及日常管理等13个方面内容进行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方面。此类问题涉及5家代理机构,问题集中在缺少或部分缺少项目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

2、采购代理委托方面。此类问题涉及20个采购项目,问题集中在:委托代理协议未体现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3、采购需求制定方面。此类问题涉及3个采购项目,问题集中在: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4、采购文件编制方面。此类问题涉及30个采购项目,问题集中在:采购文件评审专家组建人数5人以上,实际参评专家人数3人;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招标文件内指定特定合同业绩作为加分项;招标文件业绩金额有要求;评审因素中“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存在采购文件未明确项目付款条款;公告中的“其他补充事宜”在磋商文件中未体现;存在未确定核心产品的情形;招标文件中未体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和“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5、组织评审方面。此类问题涉及7个采购项目,问题集中在:存在未提供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6、信息公告方面。此类问题涉及29个采购项目,问题集中在:采购公告中项目联系人姓名不完整;公示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格式内容要求;采购文件中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间不足;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不一致;中标通知书缺发出日期。

7、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方面。此类问题涉及15个采购项目,未协助采购人编制验收方案,未协助采购人完成履约验收。

8、档案管理方面。此类问题涉及12个采购项目,问题集中在:存在采购文件内容不完整;未将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存在缺抽取专家信息资料;存在缺少投标报价汇总表各供应商投标报价及价格;缺少公告信息;缺“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记录。

三、处理处罚结果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已按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及责令整改通知,并要求相关代理机构能够认真对待,限期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财政部门。

对以下3家代理机构作出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永乐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以下8家代理机构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河南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致远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尚达(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其他要求

希望全市各代理机构能够以此次监督评价为契机,对照自身存在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同时,进一步加强代理政府采购活动业务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从根本上完善制度。提高代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督促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为明年的监督评价工作做好准备。各代理机构应重视指导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从源头上堵塞政府采购漏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更好的服务。

2022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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