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九台区三下江南纪念馆前广场群雕制作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九台区三下江南纪念馆前广场群雕制作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FGC2022-023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三下江南纪念馆前广场群雕制作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博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长安路29号1栋302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三下江南纪念馆前广场群雕制作项目.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项目经理:王均波
执业证书信息:吉222*****2597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波、高铭、秋陈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收取;本项目收取代理费*****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九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南苑大街968-366号
联系人:刘成海
电 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建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二区6栋3门105室
联系人:李明城
电 话:0431-********
3.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4.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相关法律法规。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
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签: 前广场群雕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吉林省建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吉林
吉林
吉林
吉林
吉林
吉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