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苍南灵溪“瓯越鲜风”水稻农业产业园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2022年苍南灵溪“瓯越鲜风”水稻农业产业园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农业“双强”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苍农〔2022〕140号)和《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规则(修订)》(苍农〔2022〕74号)等文件规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苍南灵溪 “瓯越鲜风”水稻农业产业园项目开展验收,项目经过专家组资料审阅、现场核查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审价(评估),现将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电话:********)反馈。
附件:2022年苍南灵溪“瓯越鲜风”水稻农业产业园项目验收情况表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2022年苍南灵溪“瓯越鲜风”水稻农业产业园项目验收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单位 | 项目实施 承担单位 | 验收结果 |
1 | 苍南灵溪 “瓯越鲜风”水稻农业产业园项目 | 灵溪镇 人民政府 | 苍南县法飞农机专业合作社、 苍南沪山中片水稻专业合作社、 苍南县灵溪镇必栋农机专业合作社、 苍南县溪权水稻专业合作社、 苍南县艺峰农业专业合作社 | 2022年12月12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灵溪镇人民政府承担的苍南灵溪“瓯越鲜风”水稻农业产业园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实地查看了现场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和专项审计报告,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实施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评议,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二、根据专项审计报告、造价估算情况咨询报告,该项目实际投入132.7671万元。项目单位实际完成建设内容:田间机耕路硬化946m,烘干场地改造194㎡,育秧大棚(连栋)3000㎡,育秧大棚(单体)7000㎡,秧棚内水泥埂200条,管理房90㎡,喷灌系统15亩,农业无人植保机1台,播种流水线4台,叠盘机4台,烘干房除尘设备7台,宣传栏、龙门、标准、制度牌各5套并绿化。 三、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产业园的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和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全面应用水稻标准化栽培技术和绿色防控技术,园区内粮食主推品种、主推技术覆盖率达100%;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定期检测产品,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充分发挥产业园辐射带动作用。实现水稻产业提质增效,保障苍南粮食生产安全。 四、验收组认为,项目单位已完成了项目实施计划任务指标,项目符合有关要求,达到初步预期的目标,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