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外伤核查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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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外伤核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招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外伤核查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白塔区民主路1段11号1-3层
中标(成交)金额:4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招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外伤核查
服务类
名称:辽阳市医疗保障局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外伤核查服务(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一、政策依据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参保人发生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或者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若干措施》(辽委发〔
*****〕9号)精神。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 二、项目背景 2022年1-9月我市参保人员外伤住院6433人次,涉及定点机构39家。经核查,属于第三方支付96人次,涉及拒付基金约87.3万元,异地就医外伤人员151人次,属于第三方支付9人次,涉及拒付基金约21.75万元。因外伤就医人员数量较大,涉及医院多,地域分布广,核查需要人力、物力投入较多。异地就医外伤人员遍布全国各地,依靠本地监管力量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因此引进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外伤核查,有利于节省资源,提高效率。利用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全国网点优势,可实现异地就医核查工作。 三、服务内容 对本地医院上报的外伤住院信息,异地就医备案及报销中外伤人员信息,开展伤情核查,确定参保人因外伤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存在应由工伤保险或者第三人支付的情况。 四、服务管理 市医疗经办机构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考核,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进展每季度进行一次调度,对服务能力、工作效果、人员能力等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对发现严重违规行为扣减工作实效奖励和基础服务费,直至取消第三方服务资格。 五、第三方审核机构条件 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具备专门的办公地点,能够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配备与工作量相适的人员和车辆,具备核查异地身份的条件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异地协查机构网络),其他应符合的招标的一般条件,如良好的信用主体,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
服务要求:一、政策依据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参保人发生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或者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若干措施》(辽委发〔
*****〕9号)精神。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 二、项目背景 2022年1-9月我市参保人员外伤住院6433人次,涉及定点机构39家。经核查,属于第三方支付96人次,涉及拒付基金约87.3万元,异地就医外伤人员151人次,属于第三方支付9人次,涉及拒付基金约21.75万元。因外伤就医人员数量较大,涉及医院多,地域分布广,核查需要人力、物力投入较多。异地就医外伤人员遍布全国各地,依靠本地监管力量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因此引进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外伤核查,有利于节省资源,提高效率。利用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全国网点优势,可实现异地就医核查工作。 三、服务内容 对本地医院上报的外伤住院信息,异地就医备案及报销中外伤人员信息,开展伤情核查,确定参保人因外伤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存在应由工伤保险或者第三人支付的情况。 四、服务管理 市医疗经办机构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考核,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进展每季度进行一次调度,对服务能力、工作效果、人员能力等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对发现严重违规行为扣减工作实效奖励和基础服务费,直至取消第三方服务资格。 五、第三方审核机构条件 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具备专门的办公地点,能够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配备与工作量相适的人员和车辆,具备核查异地身份的条件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异地协查机构网络),其他应符合的招标的一般条件,如良好的信用主体,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
服务时间:一年(待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可以继续续签一年)。
服务标准:一、政策依据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参保人发生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或者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若干措施》(辽委发〔
*****〕9号)精神。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 二、项目背景 2022年1-9月我市参保人员外伤住院6433人次,涉及定点机构39家。经核查,属于第三方支付96人次,涉及拒付基金约87.3万元,异地就医外伤人员151人次,属于第三方支付9人次,涉及拒付基金约21.75万元。因外伤就医人员数量较大,涉及医院多,地域分布广,核查需要人力、物力投入较多。异地就医外伤人员遍布全国各地,依靠本地监管力量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因此引进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外伤核查,有利于节省资源,提高效率。利用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全国网点优势,可实现异地就医核查工作。 三、服务内容 对本地医院上报的外伤住院信息,异地就医备案及报销中外伤人员信息,开展伤情核查,确定参保人因外伤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存在应由工伤保险或者第三人支付的情况。 四、服务管理 市医疗经办机构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考核,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进展每季度进行一次调度,对服务能力、工作效果、人员能力等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对发现严重违规行为扣减工作实效奖励和基础服务费,直至取消第三方服务资格。 五、第三方审核机构条件 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具备专门的办公地点,能够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配备与工作量相适的人员和车辆,具备核查异地身份的条件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异地协查机构网络),其他应符合的招标的一般条件,如良好的信用主体,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群、王丹、刘秀丽、朱志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招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外伤核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7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地址:北翰林路38号
联系方式:041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盛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年大街95--1号楼1单元97号1--2层
联系方式:0419-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瑞
电 话: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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