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呼和浩特总部经济大厦消防空调排风等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DGX-2022-002)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1月0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呼和浩特总部经济大厦消防空调排风等改造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85.7020万元,质量: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评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内蒙古宏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85.8025万元,质
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评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内蒙古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85.7657万元,质
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评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邝军辉豫241202154678: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宏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树龙NMG2507354: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陆海瑞MG250189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宏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包先生
电
话:0471-46025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6楼0645室
联系人:魏工
电
话:
13644712951
公可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以
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