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楼项目(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楼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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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楼项目(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楼项目 )

发布时间:2023-01-03 10: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楼项目(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楼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楼项目(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楼项目 )
项目业主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业主联系电话0891-*******
招标人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联系电话0891-*******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563
开标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 - 15:30:00
公示期2023年01月03日 至 2023年01月06日投标最高限价(元)********.00 元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79********.79元94.31
第二名西藏恒辉建设有限公司 ********.93********.93元81.50
第三名中辰翔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3********.43元78.98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万朋均一级建造师132*****020*****建筑工程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张彦云职称证202*****0217建筑工程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西藏恒辉建设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唐志强二级建造师254*****1902建筑工程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汪万华职称证川高******建筑高级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辰翔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王成二级建造师251*****010*****建筑工程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刘威职称证202*****789建筑工程工程师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西藏恒辉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西藏恒辉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西藏恒辉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中辰翔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辰翔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中辰翔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杨军单位:西藏凯达实业有限公司
姓名:李政单位:西藏龙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姓名:先雄强单位:拉萨圣地生态园林建筑投资有限公司
姓名:艾富强单位:拉萨城投
姓名:丁洪军单位: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文开君单位:西藏银创建设有限公司
姓名:张顺宽单位:改则县永诚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项目审批部门:无联系电话:无
行业主管部门:无联系电话:无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服务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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