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千岛湖文化旅游综合体二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罗甸县千岛湖文化旅游综合体二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项目名称罗甸县千岛湖文化旅游综合体二期物业服务项目

中标人名单

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1913*****756******G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总价:*******.64元 1、按住宅面积计算收取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00元(最高限价);(以建筑实际面积计算收取) 2、商业物业费按照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50元收取; 3、停车管理费每车每月人民币30.00元。

中标(成交)公示









工程项目罗甸县千岛湖文化旅游综合体二期物业服务项目









招 标 人千岛湖文化旅游综合体二期业主委员会









代理机构贵州耀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1月3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贵州耀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 分91.67






















报 价总价:*******.64元
1、按住宅面积计算收取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00元(最高限价);(以建筑实际面积计算收取)
2、商业物业费按照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50元收取;
3、停车管理费每车每月人民币3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天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 分61.00






















报 价总价:*******.64元
1、按住宅面积计算收取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00元(最高限价);(以建筑实际面积计算收取)
2、商业建筑面积计算收取每月每平方1.50元;(以建筑实际面积计算收取)
3、停车管理费每车每月人民币3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 分55.67






















报价总价:*******.64元
1、按住宅面积计算收取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00元(最高限价);(以建筑实际面积计算收取)
2、商业物业费按照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50元收取;
3、停车管理费每车每月人民币30.00元。










公示期: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本。


标签: 物业服务 文化旅游 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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