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千岛湖文化旅游综合体二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罗甸县千岛湖文化旅游综合体二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项目名称 | 罗甸县千岛湖文化旅游综合体二期物业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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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名单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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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756******G | 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总价:*******.64元 1、按住宅面积计算收取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00元(最高限价);(以建筑实际面积计算收取) 2、商业物业费按照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50元收取; 3、停车管理费每车每月人民币30.00元。 |
中标(成交)公示 | ||||||||
工程项目 | 罗甸县千岛湖文化旅游综合体二期物业服务项目 | |||||||
招 标 人 | 千岛湖文化旅游综合体二期业主委员会 | |||||||
代理机构 | 贵州耀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月3日下午14:30 | |||||||
开标地点 | 贵州耀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1 | 技术分 2 | 技术分 3 | 技术分 4 | |||||
技术分 5 | 技术分 6 | 技术分 7 | 技术分 8 | |||||
商务分 | 总 分 | 91.67 | ||||||
报 价 | 总价:*******.64元 1、按住宅面积计算收取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00元(最高限价);(以建筑实际面积计算收取) 2、商业物业费按照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50元收取; 3、停车管理费每车每月人民币30.00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天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1 | 技术分 2 | 技术分 3 | 技术分 4 | |||||
技术分 5 | 技术分 6 | 技术分 7 | 技术分 8 | |||||
商务分 | 总 分 | 61.00 | ||||||
报 价 | 总价:*******.64元 1、按住宅面积计算收取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00元(最高限价);(以建筑实际面积计算收取) 2、商业建筑面积计算收取每月每平方1.50元;(以建筑实际面积计算收取) 3、停车管理费每车每月人民币30.00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1 | 技术分 2 | 技术分 3 | 技术分 4 | |||||
技术分 5 | 技术分 6 | 技术分 7 | 技术分 8 | |||||
商务分 | 总 分 | 55.67 | ||||||
报价 | 总价:*******.64元 1、按住宅面积计算收取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00元(最高限价);(以建筑实际面积计算收取) 2、商业物业费按照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50元收取; 3、停车管理费每车每月人民币30.00元。 | |||||||
公示期: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5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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