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金堂县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 金堂县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段 | |||||||
项目业主 | 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28-******** | |||||
招标人 | 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 | |||||
开标地点 | 金堂县分中心 | 开标时间 | ******** - 09:30:00 | |||||
公示期 | 2022年12月28日~2023年01月04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89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都承建工有限公司 | ********.81(元) | ********.58 | 95.68 | ||||
第二名 | 四川鸿成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6(元) | ********.53 | 95.21 | ||||
第三名 | 四川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3(元) | ********.40 | 93.04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马康富 | 二级建造师 | 川251*****017***** | 市政工程 | 助理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苟伟轩 | 职称证 | I-***** | 市政工程 | 中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廖凤英 | 二级建造师 | 川251*****011***** | 建筑工程 | 中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叶红艳 | 职称证 | ******** | 市政工程 | 中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李小波 | 二级建造师 | 川251*****012***** | 园林 | 助理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罗琼瑶 | 职称证 | 工-****** | 市政工程 | 中级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理塘县长青春科尔寺管理局 | 理塘县长青春科尔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 | 新建道路2公里、供排水管网4公里、输电线路5.6公里及照明、交通安全、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 | *******4.93 | 王成志 | ||
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新津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 | 20190408 | 20200715 | 承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12636538.50 | 雷云华 | ||
成都城投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致力七路建设项目 | 20191104 | 20200918 | 道路长约 370米,红线宽 16米,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 | 10555529.19 | 陈俊霖 | ||
理塘县住房理塘县住房局 | 理塘县高城镇长青路北段市政基础建设项目 | 20201101 | 20211025 | 新建 1.5 公里的市政道路,建设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 | 21650758 | 高彦波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新津县花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20200310 | 20210423 | 该项目新增细格栅及旋流沉沙地、A2/0生化池、二沉池、污泥回流泵房、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贮泥池、除臭设施,格栅及提升泵房、脱水加药间、鼓风机房等更换设备。 | 55006814.78 | 刘云 | ||
蓬安县吉兴水务有限公司 | 蓬安县29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三标段)勘察设 | 20190117 | 20200815 | 三标段主要为:河舒罗家片区(包含新园乡、天成乡、开元乡、石孔乡、相如镇白玉集镇、利溪镇小学、济渡乡、南燕乡、柳滩乡、凤石乡、罗家镇中华集镇、罗家镇老场镇污水处理厂)。新建29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6450吨/日,以及配套管网建设90.36km。 | 70413496 | 谢汐悦 | ||
成都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经开区重点产业配套项目南四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经开区重点 | 20201029 | 20220316 | 南四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长0.43公里、宽25米,南五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长0.44公里、宽20米。 | 32801693.95 | 熊世勇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成都市新都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新川学校周边道路及管线工程 | 20200310 | 20200721 | 共计三条路,西侧道路,道路红线宽度 20m,道路设计长度 210.353m;北侧道路,道路红线宽度 20m,道路设计长度 471.504m;东侧道路,道路红线宽度 40m,道路设计长度 226.143m。 | 33418518.92 | 王建林 | ||
自贡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龙汇街南延线至大件路干道一期工程 | 20200610 | 20220401 | 道路全长 1174.767m,红线宽度为 16m;道路路幅组成为 14m(车行道)+右侧2m (人行道),道路左侧为 2 米预留绿化带 | 28088817 | 徐飞 | ||
成都双流兴城置业有限公司 | 江安花园周边道路工程 | 20201028 | 20220228 | 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 30638017.94 | 敬鹏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标得分或备注 | |||||
中衡鼎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144674.05 | 10785026.82 | 92.99 | |||||
四川润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201737.89 | 10842090.66 | 90.17 | |||||
四川西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154598.20 | 10794950.97 | 86.91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28-84921671 | ||||
行业主管部门 | 金堂县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8-84988149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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