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超市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某单位超市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超市经营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04日10:19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颖、太红碧、孟斌、王琳、高宏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洪岭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工136*****9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长城东路23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洪岭181*****137、张琳181*****946 |
一、项目编号:nxzbzx-2022B10 (招标文件编号:nxzbzx-2022B10)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超市经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爱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路西侧正丰香格里三期77号楼104
包组或产品名称:某单位超市经营服务项目
下浮率(%):17.******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夏爱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 某单位超市经营服务项目 | 采购单位无偿提供经营场地,场地面积约120㎡,承租方按实际缴纳水电费。承租方自选人员经营(军人家属优先)、设备、货架、冰柜及收银等设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承租方自负盈亏,可出售标准化包装食品(膨化食品禁止销售)、香烟、生活日用品、办公日杂等日常生活用品。严禁出售各种酒类、管制刀具、药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营业,未经采购单位许可和通知,不得在经营场所范围之外从事营业活动。 | 承租方所售商品,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所有商品均为合法正规厂家生产的全新商品;所以商品在进仓库前都有库管检查日期,对产品的质量对应厂家提供的食品检测报告一一对照保证货物的质量。承租方进货渠道合法规范,库存商品完全能够满足采购单位应急保障需求(饮用水、食品等);杜绝出现假冒伪劣、山寨品牌、贴牌、过期、变质等不合格商品销售,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同品名的全部货物,并按照没收货物总价值以一罚十。所有商品在商品旁边的醒目位置张贴明码标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承租方应将承租方所在地的地方工商、税务、卫生等行政部门核发承租方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烟草销售证等资质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证)提交采购单位备案;承租方在采购单位的经营场所装修应符合采购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并经采购单位检查验收;硬件上,承租方应配备POS销售终端机、收银系统,(必须配置3台刷脸收费),防盗系统、监控设备、标准货架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具备自有选购、电子收银、智能管理、监控防盗等功能;承租方经营场所装修及软硬件建设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颖、太红碧、孟斌、王琳、高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3〕149号)文件规定费率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某单位
联系方式:周工136*****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长城东路238号
联系方式:刘洪岭181*****137、张琳181*****9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洪岭
电 话: 0951-*******
标签: 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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