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石材产业园区(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公示
镇宁石材产业园区(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 镇宁石材产业园区(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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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名单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1 | 915*****711******* | 东联建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费率 | 0.9 % |
2 | ********MA6GU7GL9C | 中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费率 | 1.5 % |
3 | 915*****756******* |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费率 | 1.8 %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其他招标的(项目名称)镇宁石材产业园区(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于2023年01月03日在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东联建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711*******。
中标报价:建安费费率0.9%。
公示期至2023年01月06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招标人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单位: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单位: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04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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