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南陵县水稻研究所人工气候室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南陵县水稻研究所人工气候室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南陵县水稻研究所人工气候室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1CG2022HW843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1243号)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水稻研究所人工气候室建设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求是人工环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3幢101室(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中标金额:*******.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保温库体 品牌:月仙制冷 规格型号:厚≥10Omm,钢板厚度0.5mm 数量:3项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仁青、马世银、徐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66%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浙江求是人工环境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陵县春谷中路136号
联系方式:152*****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方式:189*****506、186*****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王瑶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标单位业绩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附件下载:安全提示:如点击附件时,有以下提示,"疑似跨站请求伪造,访问已被禁止",是由于此政府网站不允许直接下载附件,请在此提示页面的浏览器地址栏中,再次进行回车访问下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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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人工气候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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